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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和房永清的渊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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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房卫东
清河房氏,源远流长,智慧谋略,四海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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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房明毓 从 源流、辈份集 移动到本区(2009-01-24) —
    传说在栾城北十里铺村南的“柏树坟″中有一通林则徐为故厦门海防同知房永清题写的石碑。“柏树坟”是村中房家的祖坟,坟地中石碑林立,柏树参天,入口处有一通龟趺石碑,传为林则徐所题。可惜“文革”中石碑被砸断为两截,散佚不知所终。
  据清同治《栾城县志》记载:房永清,字润堂,北十里铺人,乾隆癸卯举人,任邵武县知县,后升厦门同知,署知泉州府。永清有知鉴识,林中丞则徐,于未遇时约笔札,厚资修脯,后中丞既贵,述职过栾时,拜其墓下。
  厦门海防同知是“管理海口商贩、洋船出入收税,台运米粮,监放兵饷,听断地方词讼”的官吏,房永清于嘉庆十年至十二年间任此职。林则徐在厦门时,因为文牍办的不错,受到江漳龙道百龄的激赏,。嘉庆十二年一月,张师诚就任福建巡抚,从各地属僚发来的新年贺禀中,发现了林则徐,并延入幕府,从此为林则徐接触社会上层人物,改变人生道路奠定了基础。
  据林则徐自撰的《林希五先生诗文集》后序和其次子林聪彝所撰的《文忠公年谱草稿》中记载:林则徐是在嘉庆十一年秋,为解决家庭生计,就厦门海防同知房永清之聘担任书记。而当时在福建有理学家之名的林芳春在其《介石堂文钞》中说:“元抚就署闽县房公书禀之席,亦不得已也。其天资高,度可不妨本业。”从这些记载中,来新夏先生在他的《林则徐年谱新编》中推测,所谓“署闽县房公”可能就是房永清,只是二者官衔有异。他认为房永清是由署闽县调厦门海防同知任,在往就新任时曾在闽县聘定林则徐,后来林则徐才去就聘。那么房永清在闽县聘定林则徐有何佐证呢?(嘉庆十九年林则徐曾为原闽县知县赵睿荣《悔木山房诗稿》题赠诗四首,对赵睿荣提携奖掖的私恩表示感谢。《浙江师范大学学报》t982年第1期郭佑唐所撰《东阳私刻本幸存书琐谈》一文曾记其事说:赵睿荣,东阳人。平生独具慧眼,他在闽任知县时,对聪颖过人、志趣不凡的童生林则徐,奖掖有加,关怀备至由此我们推测,继任闽县知县的房永清同样对林则徐是非常器重,加意培养,并安排为书禀之席。.嘉庆九年秋,林则徐二十岁时参加乡试中举,随后进京会试落选,嘉庆十年十一月返家。同年,房永清赴厦门海防同知任,于嘉庆十一年秋聘在家闲居和为谋食而教读的林则徐为书记。当时厦门已是内外贸易比较繁盛的港口,并且已实行管理对外贸易的洋行制度,但是,社会风尚却因赌博、盗窃日盛而每况愈下,特别是鸦片走私和烟毒泛滥更使人民深受其害一林则徐在厦门的就聘使他对鸦片之害有了初步的认识,这对他以后的力倡禁烟和“虎门销烟”无疑有重要影响。
  林则徐就房永清之聘的工作经历在史料上记载不多,1旦可以肯定的是,这段经历对他进入闽抚张师诚幕府并在以后进入清朝统治集团而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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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永清
《栾城县志》

房永清(1754—?),字润堂。栾城北十里铺人。清乾隆癸卯(1783年)举人。历任古田知县、邵武知县、厦门同知、泉州知府。
乾隆六十(1795)年,委署将乐县知县。
嘉庆元年(1796)十月,丁父忧,回籍服满,仍赴原省候补。
嘉庆四年庚申(1800年),时任古田知县,水口白云寺摩崖石刻群中,有房永清于庚申仲秋书写的“云流玉泻” 题字石刻。
嘉庆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福建巡抚汪志伊举荐,署邵武县知县。汪志伊在举荐奏章中写道: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从宽留任臣汪志伊,谨题为详请题署知县以裨地方事。该臣看得邵武县知县萨恒安接准部咨调补晋江县知县,所遗员缺,留于闽省拣员请补,查定例拣发试用人员,遇有相当缺出,先尽补用,不得以分发各员越次搀补。兹据布政使李殿图会详查,有拣发服满知县房永清,年肆拾贰岁,直隶举人,考取方略馆誊录,期满议叙知县。乾隆陆拾年,拣选引见,奉旨着发往福建差遣委用,钦此。是年玖月贰拾捌日,到省委署将乐县知县。嘉庆元年拾月,丁父忧回籍,服满仍赴原省候补。嘉庆肆年玖月初拾日到省,该员年壮才明,办事勤慎,以之题署邵武县知县,洵属人地相宜,与例亦符,会详请题前来,臣查房永清心地明白,办事奋勉,以之请署邵武县知县。洵属人地相宜,与例亦符,仍照例试看期满,如果称职,另请实授该员系候补知县,请署知县,衔缺相当,毋庸送部引见,并免查叙参罚,臣谨会题请旨。(引自《明清档案》卷册:a293-098)
嘉庆八年(1803) ,邵武乡民傅逢上、吴以作等起事,聚集东南两路乡民成立“双刀会”,声势浩大。知县房永清计擒其首,余各解散。
清代福建溺女之风盛行。溺女即溺弃女婴之风,乃是一种古老的恶俗。“严禁溺女”、“董行育婴”和“劝抚苗媳”是清代官方遏制溺女之风的主要措施;“童养”和“育婴”相配套,曾经是救济女婴的“因风成俗,随地制宜之一法”。嘉庆年间,房永清在邵武知县任上颁布《正俗条约》,其文略谓:禁溺女,以全好生也。天地有阴阳,人生有男女,忍心溺女,上干天和。现经绅士请修育婴堂,甚属盛举。听民送进乳养,以全其生,庶几郑女贾男之遗风,至今未远。节妄费,以便嫁娶也。民间婚嫁,称家有无。富户结婚,无妨从厚,不应分外作佣,以坏风俗。奈穷檐小户亦效奢华,殊乖保家之道。且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果能遵守成训,则贫富易于嫁娶,溺女之风可止,而贫民小户亦可婚娶成人,分外花费俱免矣。其有关于人心风俗匪浅也。(引自咸丰《邵武县志》)
嘉庆十年(1805),房永清任厦门海防同知。有识人慧眼。林则徐在未遇时,房永清即看出林则徐系非凡之才,聘林则徐任誊录,给予优厚待遇,并将林则徐推荐给闽督张师诚。据清同治《栾城县志》记载:“永清有知鉴识,林中丞则徐,于未遇时约笔札,厚资修脯,后中丞既贵,述职过栾时,拜其墓下。”
厦门海防同知是“管理海口商贩、洋船出入收税,台运米粮,监放兵饷,听断地方词讼”的官吏,房永清于嘉庆十年至十二年间任此职。据林则徐自撰的《林希五先生诗文集》后序和其次子林聪彝所撰的《文忠公年谱草稿》中记载:林则徐是在嘉庆十一年(1806年)秋,为解决家庭生计,就厦门海防同知房永清之聘担任书记。传说在栾城北十里铺村南的“柏树坟″中有一通林则徐为故厦门海防同知房永清题写的石碑。“柏树坟”是村中房家的祖坟,坟地中石碑林立,柏树参天,入口处有一通龟趺石碑,传为林则徐所题。可惜“文革”中石碑被砸断为两截,散佚不知所终。
嘉庆十二年(1807)三月,房永清任泉州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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