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亲俱乐部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是一个进行宗亲俱乐部联谊活动的非牟利性民间组织。宗亲俱乐部的目的及任务如下:广泛加强房氏宗亲俱乐部之间的联系,增进宗亲俱乐部的团结和亲情,怀念房氏祖先,继承和发扬房氏先辈的光荣传统,以房氏家族的名人榜样作为激励我辈共同进步的目标,弘扬中华姓氏文化,为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宗亲俱乐部设会务机构,拟邀请房氏名人以及热心的房氏宗亲担任宗亲俱乐部相关组织工作,不定期择地举办一次全球宗亲俱乐部联谊大会。宗亲俱乐部将广泛联谊全球各地所有房氏宗亲和房氏宗亲组织,布署和组织全国各地房氏宗亲恳亲活动,收集和编写房氏家谱和源流的资料、不定期编辑和出版《中华房氏》,参与建设和管理全球房氏宗亲网站、举办全球性房氏宗亲联谊活动等。
宗亲俱乐部热诚欢迎所有房氏宗亲加入,共策中华房氏之大计
宗亲俱乐部申请入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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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会之会员:
1.个人会员:凡是房氏家族成员,赞同本会宗旨,年满十八岁(含)以上,有能力参与本会活动的个人,填写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方成为本会会员。
2.团体会员:凡是房氏居住的自然村,凡赞同本会宗旨,积极协助或参与本会活动的团体,经理事会通过,可成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应指派一人为代表行使当地的房氏宗亲事务和职权。
3.会长和副会长:凡热诚于房氏宗族的事务,并对宗族事业和联谊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而且其本人愿意参与和担任联谊会的具体领导工作和具有杰出成就的个人,经理事会通过,聘请其担任宗亲俱乐部会长和副会长的职务。
4. 荣誉主席和副主席:凡热诚于房氏宗族的事业,在各个领域中具有杰出成就、享誉中华,并且积极支持和帮助本会会务的个人,经理事会通过,并授予宗亲俱乐部名誉主席和副主席称号。
5.荣誉顾问:凡热诚于房氏宗族的事业,并对本会有显著贡献的个人,可以聘请为本会荣誉顾问,经理事会通过,并受予宗亲俱乐部荣誉顾问称号。
6.荣誉会员:凡热诚支持房氏宗族的事业,并对本会有显著贡献的外姓个人,经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宗亲俱乐部荣誉会员称号。
第二条 会员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其他一切依法应享之权益与福利。
第三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规约,服从本会决议事项及按时缴纳会费,出席本会组织之活动及其他依法应尽之义务。
第四条 有权享用和阅读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 积极参与本会提出的联谊活动。
第六条 会员有违反国家法令、本会章程,第8条或第9条遵守会员联谊会决议,第10条或第11条损害本会声誉及权益之行为时,第12条经理事会决议,第13条按其情节之轻重,第14条予以警告或停权处分;其危害团体情节严重者,第15条经决议通过予以除名,第16条并保留对第17条行为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退会:
1.丧失会员资格,经理事会确认者。
2.经会员大会决议予以除名。
3.一年以上未缴会费,经理事会确认者。
4.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未参加本会活动满一年以上,经理事会确认者。
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向本会声明,经理事会通过确认予以除名。
第九条 会员出会或退会,其已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条 个人会员会费:每年会费X元,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予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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