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时正式定型,成熟于盛唐时期。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六言、七言句,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8句。如果仅6句,则称为短律;超过8句 ,即10句以上的 ,则称排律或长律。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诗,每2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首联),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尾联)。每首的二、三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必须是对偶句。排律除首尾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偶。小律对偶要求较宽。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限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诗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对,有“仄起”与“平起”两式。另外,律诗的格律要求也适用于绝句。
唐代律诗在定型化过程中和定型后,都存在变例,有些律诗不完全按照格式写作,如崔颢的《黄鹤楼》,即前半首为古体格调,后半首才合律。律诗的这种变化被称为拗体。
一首律诗每两句为一联,共四联,第一联(第1,2句)称“首联”(或起联),第二联(第3,4句)称“颔联”,第三联(第5,6句)称“颈联”,第四联(第7,8句)称“尾联”(或结联)。每联的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律诗的容量比绝句增加了一倍,所以可写更多的事或景,可抒发更多更细致的情感。“它散中有整,常中有变,对仗工整,内容充实”;“五律显得简短,朴直,有力,七律显得畅达,悠扬,纡徐。律诗既讲平仄,押韵,又讲对仗,故写作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