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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明《房琯行年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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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09-03-05
陈冠明《房琯行年考》

【原文出处】杜甫研究学刊  
【原刊地名】成都  
【原刊期号】199801  
【原刊页号】41~48  
【分 类 号】j2  
【分 类 名】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199901  
【 标 题】房琯行年考  
【 作 者】陈冠明  
【作者简介】陈冠明 烟台师院中文系 264025

【 正 文】  
  房琯是唐玄宗、肃宗两朝宰相。与诗人孟浩然、王维、储光羲、李颀、綦毋潜、高适、陶翰、贾至等相善;与杜甫为“布衣”之交,清熊宝泰《杜甫》诗云:“千秋诗史有谁知?房杜交深患难余。”房琯仕途升沉,关系到杜甫命运,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于此可见房琯之于杜甫至关重要。房琯新旧《唐书》有传,现据本传,参以其他文献,作行年考。  
  房琯,字次律。  
  《新唐书》本传(以下简称新传)曰:“房琯字次律。”《宰相世系表一下》、唐冯贽《云仙杂记》卷一、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十九等同;《旧唐书》本传(以下简称旧传)未及。按《后汉书•律历志上》:“截管为律,吹以考声,列以物气,道之本也。”刘昭注引《前书注》曰:“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县舜祠下得白玉琯。古以玉为琯。”管或从玉作琯,见《说文•竹部》。《前书注》见《汉书•律历志上》颜师古注引孟康说。此说又见汉应劭《风俗通•声音》。又《吕氏春秋•古乐》曰:“昔频哿盍媛鬃魑伞A媛鬃源笙闹鳎酥铌溨酰≈裼谏綆O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次制十二筒……以别十二律。”房琯名与字之义出此。  
  父融,官至正议大夫、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缑氏镇)人。  
  房融为武后时宰相。新旧《唐书》对武后宰相多有漏载,盖武后宰相中宗以后多遭贬谪,玄宗时史官即不予立传。《旧唐书•中宗纪》载,神龙元年正月,张柬之等率羽林兵诛张易之兄弟,迎皇太子监国,正谏大夫房融等下狱。皇太子即位,是为中宗。二月,房融配流钦州。《新唐书•则天皇后纪》、《中宗纪》、《宰相表上》及《资治通鉴》卷二○七、卷二○八并载,武后长安四年十月壬午,怀州长史房融为正谏大夫、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神龙元年正月癸卯,以张易之党系狱。二月乙卯,除名,流高州。新传亦谓“贬死高州”。按流高州是。据《资治通鉴》,流钦州者为崔神庆。
房琯籍贯,旧传谓“河南人”,此为府名;新传谓“河南河南人”,后一“河南”为县名。考拓本陈修古《唐故乡贡进士颍川陈君墓志》云:“君房氏之出也。外曾叔祖相国赠太尉琯,外曾祖刑部郎中琨,外祖汉州司马式雍。松槚在缑氏县北原。”古人生则还乡,是为桑梓;死则归葬,是为松槚。房琯既归葬于“缑氏县北原”,可知是缑氏县人。杜甫有《承闻故房相公灵榇自阆州启殡归葬东都有作二首》,之一云:“远闻房太尉,归葬陆浑山。”谓“归葬东都”,是浑言之,缑氏即在东都附近。“归葬陆浑山”,陆浑山在伊阙县西五十五里,见《元和郡县志》卷五。此为房琯早年隐居读书之地,说见下。杜甫盖是“远闻”,均非确指。
  武后万岁通天二年、神功元年(697)房琯生。  
  旧传:“广德元年八月四日,卒于阆州僧舍,时年六十七。”由广德元年上推六十七年,为万岁通天二年,亦即神功元年。是年九月,改元神功。  
  长安四年(704) 八岁。父房融拜相,以资荫补弘文馆学生。  
  旧传、新传并曰:“琯少好学,风仪沉整,以门荫补弘文生。”弘文,学馆名。学生多为贵显子孙。《唐会要》卷七七载代宗敕文曰:“弘文、崇文两馆生,皆以资荫补充。”又载玄宗敕文曰:“弘文、崇文生,缘是贵胄子孙。”又卷六四对宰相子孙有明确规定。房融拜相前为怀州长史,不得称“贵胄”;拜相数月后,即下狱流配。故房琯补弘文馆学生即在本年十月其父拜相时,且八岁正是入学之年。房琯在弘文馆就学时间亦即其父为相时间,次年正月,其父下狱,房琯当亦辍学。
武后、中宗神龙元年(705) 九岁。以父下狱而辍学弘文馆。父流配高州卒。  
  房琯辍学,说已见上。房融流配,房琯是否随往不详。《通典》卷一六五载开元间《格式律令事类》“诸流配人”条,有“所随家口”字样。《资治通鉴》卷二○五载武后长寿二年二月制,亦提到“流人”“并家属”。《考异》引潘远《纪闻》载李秦授封事“李氏及诸大臣,其家人亲族流放在外”,“且数万人”。则全家随往亦未可知。是年,房融卒于流所,举家北迁,家道中落。房琯《上张燕公书》曰:“琯幼而先相国弃代,委翳于蓁芜之下。因物遂迁,与农者莫辨。”  
  睿宗太极元年、延和元年,玄宗先天元年(712) 十六岁。与吕向同隐陆浑山读书。  
  旧传曰:“性好隐遁,与东平吕向于陆浑、伊阳山中读书为事,凡十余岁。”新传作:“与吕向偕隐陆浑山,十年不谐际人事。”二传稍有不同:一是地点,旧传所说陆浑、伊阳是二县名,新传所说陆浑为山名;二是时间,一说“十余岁”,一说“十年”。按《新唐书•文艺中•吕向传》:“少孤,托外祖母隐陆浑山。”又杜甫诗“归葬陆浑山”,则新传所说是。时间问题,当是就二人而言。《吕向传》载:“玄宗开元十年,召入翰林,兼集贤院校理,侍太子及诸王为文章。”二人自今年入山,至开元十年,是十年整。房琯入朝较吕向迟二年,则旧传所说是。  
  开元十二年(724) 二十八岁。献《封禅书》及笺启等,张说奏为秘书省校书郎。  
  旧传云:“开元十二年,玄宗将封岱岳,琯撰《封禅书》一篇及笺启以献。中书令张说奇其才,奏授秘书省校书郎。”新传作“作《封禅书》,说宰相张说”。据新传,房琯《封禅书》及笺启是献张说,今有《上张燕公书》,亦可证。  
  房琯之受知张说,在唐代盖不多见。李翱《谢杨郎中书》曰:“窃惟当兹之士,立行光明,可以为后生之所依归者不过十人焉……若张燕公之于房太尉,独孤常州之于梁补阙,讫不见一人焉。”则张说“称誉荐进”可谓“至”矣。据房琯《上张燕公书》,张说是房琯“先君之友”,此为张说“称誉荐进”另眼相待重要原因。另一原因是上《封禅书》。新旧《唐书•张说传》均谓张说“首建封禅之议”。《旧唐书•礼仪志三》说:“〔开元十二年〕上书请修封禅之礼并献赋颂者,前后千有余篇。玄宗谦冲不许。中书令张说又累日固请,乃下制。”又诏张说等与礼官于集贤书院刊撰仪注,于次年十一月十日封泰山。据《资治通鉴》卷二一二,“群臣屡上表请封禅”,是在今年十一月。房琯以《封禅书》献张说,是投其所好。此举果然有灵效,张说即时“称誉荐进”,奏为秘书省校书郎。陶翰《赠房侍御》诗:“褐衣东府召。”“东府”指宰相府。于此可见,房、吕同隐陆浑山,并不是“性好隐遁”,而是效中宗时卢藏用故智,走“终南捷径”。郑处晦《明皇杂录》卷上载房琯曾一度“为僧”,可能在其父卒后或隐于陆浑山之时。  
  时杜甫十三岁。《旧唐书•文苑下•杜甫传》说:“房琯布衣时与甫善。”二人交往当在房琯入仕之前,否则就不是“布衣”之交。杜甫《壮游》诗云:“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又云:“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崔魏”是指崔尚、魏启心,是武后、中宗时进士,年龄长于杜甫二、三十岁。故此时与房琯结交完全有可能。  
  开元十六年(728) 三十二岁。为同州冯翊县尉,兼任同州参军。  
  说见下。  
  开元十七年(729) 三十三岁。辞同州冯翊县尉、参军。  
  旧传:“调补同州冯翊尉。无几去官。”新传未及,旧传亦未及时间。《太平广记》卷四九六引温庭筠《干子》云:“初,房琯尝尉冯翊,象先下孔目官党芬,于广衢相遇,避马迟,琯拽芬下,决脊数十下。芬诉之,象先曰:‘汝何处人?’芬曰:‘冯翊人。’又问:“房琯何处官人?’芬曰:‘冯翊尉。’象先曰:‘冯翊尉决冯翊百姓,告我何也!’琯又入见,诉其事,请去官。象先曰:‘如党芬所犯,打亦得,不打亦得。官人打了,去亦得,不去亦得。’”象先即陆象先,时为同州刺史。冯翊即同州治所,房琯决陆象先僚属党芬之脊,故引咎辞职。陆象先服阕起为同州刺史在开元十三年,见《旧唐书》本传。十七年二月入为太子少保,见《旧唐书•玄宗纪上》。时间跨度四五年,不易确定去职在何年。据《干子》载陆象先之弟景融之言曰:“比年房琯在冯翊,兄全不知之。分别四五年,因途次会,不交一词,到阙荐为监察御史,何哉!”房琯为监察御史在开元二十二年,前推“四五年”,在开元十七年。陆象先罢同州刺史在今年二月,房琯调冯翊县尉当在上年。又李肇《唐国史补》卷上载陆象先事,作“有家僮遇参军不下马”,余同。可知房琯兼同州参军。
本年或稍后,房琯有南方之行,曾至苏州龙兴寺,撰《龙兴寺碑序》。序曰:“开元十七年,天火下焚,仅获半存。州将皇三从叔无言,圣允帝绪,禀受自高……兴言多感,举意大成,以家率先,施钱数万……欻尔已就,宛然化成……琯浮客一过,舍舟投体。目骇奇功,心赏直节。轻诸叙事,不甚明畅。铭而颂之,实在能者。”据序“此州是阖庐故国,太伯始封”,则是苏州,刺史是玄宗三从叔李无言。“浮客一过”,是指南行途经,其事不可考。  
  开元十八年(730) 三十四岁。登堪任县令科,授虢州卢氏县令。  
  旧传:“应堪任县令举,授虢州卢氏令。故多惠爱,人称美之。”新传:“举任县令科,授卢氏令。”按,开元中置堪任县令科,《册府元龟》卷六四五《贡举部•科目》、《唐会要》卷七六《贡举中•制科举》均失载,徐松《登科记考》亦失考。陶翰今年进士及第,见《登科记考》卷七。房琯与陶翰之交盖缘于同年。房琯在卢氏“政多惠爱”,起码应有两年时间。  
  开元十九年(731) 三十五岁。在卢氏县令任。  
  《明皇杂录》卷上载:“开元中,房琯之宰卢氏也,邢真人和璞自泰山来。房琯虚心礼敬,因与携手闲步,不觉行数十里。至夏谷村,遇一废佛堂,松竹森映。和璞坐松下,以杖扣地,令侍者掘,深数尺,得一瓶,瓶中皆是娄师德与永公书。和璞笑谓曰:‘省此乎?’房遂洒然方记其为僧时,永公即房之前身也。”所述之事,过于玄虚,不足信。但与邢真人交往及早年为僧之事当有之。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二亦载房与邢交往事。永公即陈、隋间书法家智永禅师,是王羲之七世孙。又,宋祝穆《方舆胜览》卷五《建德府》引《明皇杂录》“房琯之宰卢氏也”句,“卢氏”作“桐庐”,盖祝穆为建宁府崇安县人,所据为麻沙误本。  
  房琯为卢氏县令期间,与王维有交往,王维有《赠房卢氏琯》诗。诗云:“秋山一何净,苍翠临寒城。”当作于今年秋季。但当代学者均系此诗于开元十四年。如王达津《王维的生平和诗》(《唐代文学论丛》总第3辑)谓时王维“隐居蓝田南山”;张清华《王维年谱》谓王维在洛阳;杨军《王维诗文系年》(《天津师大学报》1983年第4期)谓王维在济州。陈铁民《王维年谱》(《文史》第16辑)系于开元二十年,谓“是时维或仍闲居长安”。诸家系年皆误。王维诗末了说:“萧条人吏疏,鸟雀下空庭。鄙夫心所尚,晚节异平生。将从海岳居,守静解天刑。或可累安邑,茅茨君试营。”表现出清静恬淡思想及希望依附房琯,结茅隐居之心愿。陈贻xìn焮《王维生平事迹初探》说:“开元二十五年张九龄贬荆州,维始有归隐之意。”观王维此诗,知所说亦非。《唐诗纪事》卷十九引王维此诗,并云:“是时琯之清名,已重于缙绅矣。”  
  开元二十年(732) 三十六岁。转本州湖城县令。  
  旧传、新传均未及湖城县令。《干月巽 子》说:“后数年,琯为弘农湖城令。”“后数年”是指辞冯翊县尉后数年。弘农郡即虢州。  
  是年,京兆慈恩寺义福禅师示寂。临终前,召其徒众,戒其终期,房琯、张均、韦陟等常所信重,是日皆预造。义福提房琯手曰:“必为中兴名臣,其勉之!”言讫而终。见《宋高僧传》卷九。  
  开元二十一年(733) 三十七岁。移摄本州阌乡县令。  
  旧传、新传亦均未及阌乡县令。《干子》记述房琯辞冯翊县尉,又为湖城县令后,又说:“称摄闵乡。值象先自江东征入,次闵乡。日中遇琯,留迨至昏黑,琯不敢言。忽谓琯曰:‘携衾裯来,可以宵话。’琯从之,竟不交一言。到阙日,荐琯为监察御史。景融又曰:‘比年房琯在冯翊,兄全不知之,今别四五年,因途次会,不交一词,到阙荐为监察御史,何哉?’公曰:‘汝不自解,房琯为人,百事不欠,只欠不言。今则不言矣,是以为用之。’”历代无闵乡县,闵乡当为阌乡之讹,亦为虢州属县,故“移摄”。陆象先自“江东征入”,据《新唐书》本传,“江东”当是指扬州。《新唐书》载:“母丧免,起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迁太子少保。”与《旧唐书》不同。陆象先起复之官是同州刺史,开元十七年迁太子少保。《新唐书》误。但据《干子》,陆象先确实曾任扬州长史。《旧唐书•玄宗纪上》载,开元二十一年四月,命太子少保陆象先等七人“往诸道宣慰赈给,及令黜陟官吏,疏决囚徒”。二十四年七月,“太子太保陆象先卒”。据此,陆象先盖在宣慰后即为扬州长史,二十一年底征入为太子太保,卒于位。新旧《唐书》本传均谓卒于太子少保,误。《册府元龟》卷一六二载,二十三年二月,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命扬州长史韦虚心为淮南采访使。据《旧唐书•玄宗纪上》,置十道采访使在二十二年。是年二月韦虚心已为扬州长史,故陆象先罢扬州长史在二十一年底,其到阙在二十二年初。到阙后,即荐房琯为监察御史。旧传云:“二十二年,拜监察御史。”亦可证陆象先到阙应在二十二年。开元二十二年(734) 三十八岁。迁监察御史。春,奉使经襄阳。坐鞫狱不当,贬睦州司户参军。  
  房琯于今年初以陆象先之荐迁监察御史,说已见上。是年春,房琯奉使南方,途经襄阳,孟浩然于岘山亭上祖道饯行,有《岘山饯房琯崔宗之》诗。诗云:“贵贱平生隔,轩车是日来。青阳一觏止,云雾豁然开。祖道衣冠列,分享驿骑催。方期九日聚,还待二星回。”“星”指星使,“轩车”为大夫之车,知在迁监察御史之后奉使。“青阳”指春天,“驿骑催”知是途经。房琯与崔宗之此行当是往南方鞫狱。诗云“方期九日聚,还待二星回”,又可知房、崔此行程期较长,可能要超过“九日”,故曰“期”,期为期望。此诗,徐鹏《孟浩然集校注》附录《作品系年》系于开元二十三年,云:“据下《卢明府九日岘山宴袁使君张郎中崔员外》诗,此崔员外即指宗之。卢明府指卢象,其为襄阳令当在二十三、四年间。张郎中指张子容,本年休沐在家。故系于此。”仅据诗题“九日”字,以为即是“方期九日聚”之实现,过于牵强。据旧传,房琯已于今年贬睦州司户参军。根据此次奉使程期,贬官在今年年底。二十三年已在睦州,不可能乘“轩车”至襄阳。《作品系年》误。李嘉言《孟浩然年谱略稿》系于今年,是。旧传云:“二十二年,拜监察御史。其年坐鞫狱不当,贬睦州司户。”新传及宋陈公亮等《严州图经》卷二略同。当是今年奉使鞫狱,其中有“不当”之处。又案陶翰《赠房侍御》诗自注:“时房公在新安。”房侍御即房琯,侍御指监察御史,新安指睦州。诗云:“褐衣东府召,执简南台先。雄义每特立,犯颜岂图全。谪居东南远,逸气吟芳荃。”“执简南台”指任监察御史。从“犯颜”句来看,房琯之贬,原因是触犯权要,而被指为“不当”。诗又有“闲居恋秋色”、“遇兴将弥年”之句,“秋”而“将弥年”,亦可证贬谪在冬季。陶翰诗作于明年秋。
开元二十三年(735) 三十九岁。在睦州司户、兼建德县令任。  
  房琯在睦州,与崔涣同为僚吏。《明皇杂录》卷上载:“开元末,杭州有孙生者,善相人。因至睦州,郡守令遍相僚吏。时房琯为司户,崔涣自万年县尉贬桐庐县丞。孙生曰:‘二君位皆至台辅,然房神器大宝,合在掌握中;崔后合为杭州刺史,某虽不见,亦合蒙其恩惠。’既而房以宰辅赍册书,自蜀往灵武授肃宗。崔后果为杭州刺史。”又见《太平广记》卷二二二引《广德神异录》,唯杭州孙生作“婺州人陈昭”,盖传闻异辞。又作“仆射房琯”,房琯一生未官仆射,此误。崔涣,玄宗幸蜀,以巴西郡太守迎驾,房琯荐之,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二人相交当始于此。  
  房琯兼建德县令,旧传、新传均不载。《严州图经》卷二说:“房琯字次律,开元中坐讯狱非是,贬睦州司户,复为县。所至上德化,兴善利。以治最显。”“复为县”,指兼任睦州治所建德县令。今年及此后二年在任。  
  开元二十六年(738) 四十二岁。七月,转明州慈溪县令。  
  宋胡榘等《宝庆四明志》卷十六:“房琯,唐开元中监察御史,贬睦州司户参军。慈溪始置县,迁以为令。”慈溪始置县,在开元二十六年。见《元和郡县志》卷二六、《旧唐书•地理志三》、《新唐书•地理志五》及《宝庆四明志》。慈溪领辖于明州,亦同时设置。《唐会要》卷七一:“明州,开元二十六年七月十三日,析越州鄮县置。以秦昌舜为刺史。仍置奉化、慈溪、翁山等县。慈溪以房琯为县令。”  
  开元二十七年(739) 四十三岁。在慈溪县令任,有政绩,民为立生祠。  
  宋张津等《乾道四明图经》卷五云:“唐房琯为令,流民来归,狡吏引去,至今传为美谈。事见《祠庙门》。”今本《祠庙门》已佚。《宝庆四明志》卷十六云:“上德化,兴长利,流民来归,狡吏引去,以治最显。事见《唐书》本传及《会要》并旧志所载。民立庙祀之,至今县桥名骢马,以公故也。”又云:“骢马桥,有屋三间,在县南一里。唐开元二十六年房琯建。先是琯为监察御史,故邑人以是名之。”又见宋叶廷珪)《海录碎事》卷三下,谓在县南二里。“骢马”用东汉侍御史桓典“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之典。  
房琯政绩,《宝庆四明志》卷十六略有记载:“凫矶驿,县南一里,唐开元中令房琯建。以川多凫雁,故名。”又载:“普济湖,县东北一里。唐开元令房琯开凿之以溉民田。”立生祠,超过立德政碑、遗爱碑之类,为百姓对地方行政长官最高之赞颂。  
  开元二十八年(740) 四十四岁。移杭州盐官县令,再移宋州宋城县令。  
  房琯为盐官县令,旧传、新传均不载。宋王谠《唐语林》卷五云:“杭州房琯为盐官令,于县内凿池构亭,曰房公亭,后废。”清《四库全书》馆臣案:“《唐书•房琯传》,琯,河南人。亦未为盐官令。此疑有误。”又卷六云:“贞元中,贾全为杭州,于西湖造亭,为贾公亭,未五六十年废。”馆臣案:“案卷五一条‘杭州房琯为盐官令……’全与此条相类,当是编辑者以贾全事误作房琯,而王谠采据各书,遂两著之。今无可参校,亦姑并存。”周勋初校证:“杭州房琯或非命相之房琯,此等处存疑可也。”今案,卷五一条文字有倒乙,“杭州房琯为盐官令”句,应作“房琯为杭州盐官令,盐官县属杭州。唐代别无所谓“杭州房琯”。房琯“雅有巧思”,善治园亭台榭,旧传所谓“缮理廨宇,颇著能名”。在慈溪县令任,已见端倪,说已见上。其后为宋城县令,有“山园新亭”,以致玄宗令“总经度骊山”,说见下。亭台随处皆有,房琯、贾全各自造亭,互不相妨,不必归于一人。必欲归于一人,则应归于房琯。四库馆臣谓《唐书》不载为盐官令,不知旧传、新传所载,遗佚多矣,更不足为证。观房琯贬官后所历县令,属于量移,故将盐官令系于慈溪县令之后。  
  今年冬季之前,房琯复移宋州宋城县令。高适有《送萧十八与房侍御回还》、《同房侍御山园新亭与邢判官同游》二诗。刘开扬《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以为高适“二十三首宋州作诗难以细按年月”。周勋初《高适年谱》系《同房侍御山园新亭与邢判官同游》于开元二十七年。孙钦善《高适集校注》系前诗于开元二十八年冬,后诗于二十九年春。案,孙说极是。唐人重京官,故仍以监察御史称之。据高适诗题,房琯有《山园新亭》诗,今佚。此“山园新亭”为房琯到任后所经营。高诗有“灌坛有遗风,单父多鸣琴。谁为久州县,苍生怀德音”句,以太公、宓子贱比之,著其治绩与德政。高适诗中“萧十八”为萧昕,后亦为奉宝册使,见下,盖为房琯所荐。  
  开元二十九年(741) 四十五岁。在宋城县令任。复移河南府济源县令。  
  房琯今年春仍在宋城县令任,说已见上。旧传说:“历慈溪、宋城、济原县令。所在为政,多兴利除害,缮理廨宇,颇著能名。”房琯明年,征为主客员外郎,说见下。则其为河南府济源县令在今年春后。房琯在县之北海立济祠亭,元和间县令李朝阳及其子蟠有诗并记。天宝初,监察御史平洌以其治迹,撰《唐济源令房琯遗爱颂》。均见《宝刻丛编》卷五引《集古录目》。  
  房琯或在此时曾为河南府寿安县令。《太平广记》卷二○一引《传记》云:“苏州洞庭,杭州兴德寺,房太尉琯云:‘不游兴德、洞庭,未见佳处。’寿安县有喷玉泉、石溪,皆山水之胜绝者也。贞元中,琯以宾客辞为县令。乃刬翳荟,开径隧,人闻而异焉。”房琯为寿安县令,旧传、新传均不载。《传记》即《大唐传载》。今本《大唐传载》载以上事为二事,寿安县为另一事,“琯以宾客辞为县令”作“李宾客洞为县令”。房琯曾为太子宾客,见下。但由宾客辞为县令,品秩悬殊,绝无可能。晚唐有诗人李洞,又有宗室李洞,贞元中太子宾客李洞未见。必有讹误。《太平广记》卷二0一为《好尚门》。而喜好游览,善治园亭正是房琯之“好尚”。故此条当是房琯之事,“贞元”为“开元”之讹,“辞”字为衍文。为寿安县令时间当在今年或稍前。志以存疑,俟考。
天宝元年(742) 四十六岁。迁主客员外郎。  
  旧传云:“天宝元年,拜主客员外郎。”又见《唐郎官石柱题名》。  
  天宝三载(744) 四十八岁。迁试主客郎中。  
  旧传:“三年,迁试主客郎中。”此自本曹员外郎迁。  
  天宝四载(745) 四十九岁。在主客郎中任。  
  房琯初为主客郎中是“试”。唐制,有摄、行、守、试等区别,“未正名命者曰试”。见明陆深《玉堂漫笔》。即正式任命之前试行代理之职。汉代是一年后即真,见《后汉书•马授传》李贤注引《汉书音义》。唐代亦是如此。  
  是年,兵部侍郎宋鼎请慧能弟子神会禅师至东都行法,神会于东都荷泽寺建慧能真堂,大弘慧能宗旨。神会序宗脉,著《显宗论》,从如来下西域诸祖下,震旦凡六祖,尽图绘其影,房琯为作《六叶图序》。见宗密《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下《慧能神会略传》、《景德传灯录》卷五、《宋高僧传》卷八。房琯序今佚。  
  天宝五载(746) 五十岁。正月,擢试给事中,赐爵漳南县男。以缮理廨宇之能,弃骊山温泉宫缮理使。  
  旧传云:“五年正月,擢试给事中,赐爵漳南县男。时玄宗企慕古道,数游幸近甸,乃分新丰县置会昌县于骊山下,寻改会昌为昭应县。又改温泉宫为华清宫,于宫所立百司廨舍,以琯雅有巧思,令充使缮理。”新传谓:“以琯资机算,诏总经度骊山,疏岩剔薮,为天子游幸。”房琯“缮理廨宇,颇著能名”,说已见前。《方舆胜览》卷五四引宋王之望诗亦称其“经始园林心自巧”。昭应县设置,据《旧唐书•地理志一》:“天宝二年,分新丰、万年置会昌县。七载,省新丰县,改会昌为昭应,治温泉宫之西北。”又《元和郡县志》卷一:“开元十一年,初置温泉宫,天宝六载改为华清宫。”由于今年房琯经之营之,缮理“百司廨舍”,使得温泉宫初具规模,至明年改为华清宫。  
  唐代诸使,名目繁多,见《唐国史补》卷下、《唐会要•诸使》。大抵“有事于外,则命使臣,否则亡”。缮理使亦为临时派遣。  
  是年,与诗人李颀、綦毋潜及琴师董庭兰有交往。李颀有《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送綦毋三谒房给事》二诗。綦毋三即綦毋潜。诗有“炎云中伏初”之句,则綦毋之行在六月。董大即董庭兰。宋朱长文《琴史》云:“薛易简称庭兰不事王侯,散发林壑者六十载……给事中房琯,好古君子也,庭兰闻义而来,不远千里。余因此说,亦可以观房公之过而知其仁矣。”由此可知房琯好琴。陆游《游汉州西湖》诗亦谓房琯“向来爱琴虽一癖,观过自足知夫子。”  
  天宝六载(747) 五十一岁。正月,坐与李适之、韦坚等善,贬宜春太守。  
  旧传:“以琯雅有巧思,令充使缮理。事末毕,坐与李适之、韦坚等善,贬宜春太守。”新传略同,均未系年月。李适之为左相,韦坚为刑部侍郎、太子妃兄。二人为李林甫构陷,天宝五载七月,韦坚长流临封,李适之贬宜春太守。六载正月,李林甫分遣御史谋害,韦坚赐死,李适之忧惧,仰药自杀。房琯坐与李、韦善,贬宜春太守。见《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房琯即接替李适之为宜春太守,由此亦可见李林甫“腹剑”之毒。宋祖无择《吏隐宜春郡诗十首》之三:“吏隐宜春郡,追惟二相贤。节明天宝日,业茂会昌年。友善曾何累,朋诬亦自煎。”“二相”,指房琯、李德裕。“友善”句自注:“琯坐与李适之、韦坚等善,贬宜春太守。”  
  天宝七载(748) 五十二岁。在宜春太守任。  
  房琯在郡有政绩。其友人李华《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曰:“昔抚宜春,列邦是式。”  
  是年十月,扬州龙兴寺法慎禅师卒。法慎以文字度人,工于翰墨。卢藏用见而叹曰:“宇宙之内,信有高人。”房琯及陆象先、严挺之、崔涣、李憕、王昌龄、綦毋潜等“佥所瞻奉,愿同洒扫。”见《宋高僧传》卷十四。房琯与之交往时间不可考。
天宝八载(749) 五十三岁。移琅邪太守。  
  旧传、新传并曰,贬宜春太守,历琅邪、邺郡、扶风三太守。郁贤皓《唐刺史考》第五编卷七○系于“天宝八载前后”,从之。  
  天宝十载(751) 五十五岁。移邺郡太守。  
  旧传、新传并曰,历琅邪、邺郡、扶风三太守。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十:“宋昌藻,考功员外郎之问之子也。天宝中为滏阳尉,刺史房琯以其名父之子,常接遇之。”事又载《唐语林》卷五。滏阳县属邺郡。《唐刺史考》第七编卷一○○系于“天宝十载前后”,从之。  
  天宝十三载(754) 五十八岁。移扶风太守。  
  旧传:“历琅邪、邺郡、扶风三太守,所至多有遗爱。”新传略同。《新唐书•外戚•杨国忠传》:“它年,大雨败稼,帝忧之。国忠择善禾以进,曰:‘雨不为灾。’扶风太守房琯上郡灾,国忠怒,遣御史按之。后乃无敢以水旱闻,皆前伺国忠意乃敢启。”又略见《唐语林》卷五,作“申当郡苗损,国忠怒以他事推之”。《资治通鉴》卷二一七系此事于天宝十三载九月。旧传谓“所至多有遗爱”,扶风上郡灾,即是遗爱之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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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字王加官            (琯)
    @②原字阝加俞       (隃)
    @③原字山加解       (嶰)
    @④原字木加贾       (槚)
    @⑤原字月加巽       ( 电脑造字,不知别的电脑能否显示 )
    @⑥原字炎加欠       (欻)
    @⑦原字火加欣       (焮)
    @⑧原字衤加周       (裯)
    @⑨原字贸加阝       (鄮)
    @⑩原字马加总       (骢) 
     @(11)原字王加圭       (珪)
    @(12)原字浅去氵右加刂   (刬)
    @(13)原字忄加登      (憕)


《房琯行年考(續)》 

【原文出处】杜甫研究学刊
【原刊地名】成都
【原刊期号】199802
【原刊页号】48~59
【分 类 号】j2
【分 类 名】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199901
【 标 题】房琯行年考(续)
【 作 者】陈冠明
【作者简介】陈冠明 山东烟台师院中文系 264025

【 正 文】
  天宝十四载(755) 五十九岁。征为太子右庶子,转宪部侍郎。
  旧传:“十四年,征拜左庶子,迁宪部侍郎。”新传失载左庶子一职。案《旧唐书•职官志一》,太子左庶子正四品上,诸司侍郎正四品下。据此,旧传左庶子似为右庶子之讹。新旧《唐书》凡职官分左右者,互讹极多,如杜甫即有左右拾遗之异。右庶子品秩与诸司侍郎同。《太平广记》卷九七引《明皇杂录》载当时诸大臣中皈依僧义福者,有刑部侍郎房琯。刑部,天宝中改称宪部。
  房琯何时转宪部侍郎,文献不载。储光羲有《同房宪部应旋游衡山寺》诗,知房琯为宪部侍郎后曾游南岳衡山寺。诗云:“逍遥高殿阴,六月无炎暑。”“六月”当是记时。由此可见,房琯为右庶子时间较短,可能并未与太子即肃宗有接触。以至当房琯奉宝册至肃宗行在时,肃宗亦只是“素闻房琯名”而已。
  天宝十五载、肃宗至德元载(756) 六十岁。六月,安禄山攻破潼关,玄宗仓皇幸蜀,独驰追驾。七月,谒玄宗于普安郡,即日拜文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旧传云:“十五年六月,玄宗苍黄幸蜀,大臣陈希烈、张倚等衔于失恩,不时赴难。琯结张均、张垍兄弟与韦述等行至城南十数里山寺,均、垍同行,皆以家在城中,逗留不进。琯独驰蜀路。七月,至普安郡谒见,玄宗大悦,即日拜文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赐紫金鱼袋。”房琯谒玄宗、拜相,《旧唐书•玄宗纪下》、《新唐书•玄宗纪》、《宰相表中》、《资治通鉴》卷二一八均谓在七月甲子(十二日)。《资治通鉴》文部尚书作文部侍郎,误。《授房琯文部尚书平章事制》为贾至所草,称其“秉忠义之规,靡惮艰难;挺松筠之操,宁移岁寒”。
  房琯未至时,玄宗与高力士曾猜测“谁当至者”。《旧唐书•张垍传》载:“次咸阳,帝谓高力士曰:‘昨日苍黄离京,朝官不知所诣,今日谁当至者?’力士曰:‘张垍兄弟世受国恩,又连戚属,必当先至。房琯素有宰相望,深为禄山所器,必不此来。’帝曰:‘事未可料。’是日,琯至,帝大悦,因问均、垍,琯曰:‘臣离京时,亦过其舍,比约同行,均报云已于城南取马,观其趣向,来意不切。’既而均弟兄果受禄山伪命,垍与陈希烈为贼宰相。”又见《册府元龟》卷九二三、《新唐书•张垍传》。《资治通鉴》卷二一八载高力士语作:“张均、张垍父子受陛下恩最深,且连戚里,是必先来。时论皆谓房琯宜为相,而陛下不用,又禄山尝荐之,恐或不来。”二张之父张说,为玄宗宰相,张垍又是玄宗驸马,尚宁亲公主,玄宗称为“爱婿”。受恩最深者叛敌受伪职,抑而不用者却“靡惮艰险”扈驾。玄宗有感于此,故即日拜相。据高力士之言,安禄山亦曾荐房琯为相,于此越发见其“松筠之操”。贾至《自蜀奉册命往朔方途中呈韦左相文部房尚书门下崔侍郎》诗云:“尚书抱忠义,历险披荆榛。扈从出剑门,登翼岷江滨。”亦指此。
  七月甲子(十二日),肃宗即位灵武,玄宗在蜀尚不知,丁卯(十五日),命太子及诸王分领诸道节制,以太子亨充天下兵马元帅,领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都使,南取长安、洛阳。永王晬、盛王琦、丰王珙等各有分领。见贾至《命三王制》、《册府元龟》卷一二二及《资治通鉴》卷二一八。玄宗此举,计实出于房琯。李华《唐丞相太慰房公德铭》说:“爰命监抚,理兵北朔。”即指此。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十四引蔡居厚《蔡宽夫诗话》曰:“《唐书•房琯传》,上皇入蜀,琯建议请诸王分镇天下。其后贺兰进明以此谗之肃宗,琯坐是卒废不用,世多悯之。予读司空图《房太尉汉中》诗云:‘物望倾心久,凶渠破胆频。’注谓:‘禄山初见分镇诏书,拊膺叹曰:吾不得天下矣!非琯无能画此计者。’盖以乘舆虽播迁,而诸子各分统天下,则人心固所系矣,未可以强弱争也。今《唐史》乃不载此语。图博学多闻,尝位朝廷,且修史,其言必有自来。夫身以此废,而功之在时乃若是,于其人之利害岂不重哉!惜乎史臣不能为一白之也!”又见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四,王应麟说:“以司空表圣之言观之,则琯建此议,可以破逆之胆。”自注:“晋以琅邪王立江左大业,我宋以康王建中兴之基,琯可谓善谋矣!”与蔡居厚同时,有程俱作《房太尉传论》亦曰:“夫诸王不足以斗强虏明矣,而琯实以此系天下之心,此琯之谋大识远,所以越常情万万者也。然则,中兴帷幄之功果孰为大?”司空图诗自注,《全唐诗》卷六三四作:“初琯建亲王分镇天下议,明皇从之。肃宗以是疑琯,受谗废。先是,禄山见分镇诏书,拊膺叹曰:‘吾不得天下矣!’”贺兰进明以此进谗之事,详见下。
  房琯分镇之议,当时朝廷有两种意见,针锋相对。《旧唐书•高适传》云:“上皇以诸王分镇,适切谏不可。”《新唐书•刘晏传》亦说:“永王晬署晏右职,固辞。移书房琯,论封建与古异,今诸王出深宫,一旦望桓、文功,不可致。”杜甫则一直极力拥护此议。《为阆州王使君进论巴蜀安危表》云:“必以亲王委之节钺,此古之维城盘石之义明矣,陛下何疑哉!”又云:“愚臣特望以亲王总戎者,意在根固流长,国家万代之利也。”“阆州王使君”名未详,时在广德元年。此为代作,固不足为证。而同年所作《有感五首》之五云:“丹桂风霜急,青梧日夜凋。由来强干地,未有不臣朝。受钺亲贤往,卑宫制诰遥。终依古封建,岂独听箫韶。”钱谦益笺注:“初房琯建分镇讨贼之议……肃宗即位,恶琯,贬之。用其诸子统师,然皆不出京师,遥制而已。宗藩削弱,藩镇不臣。公追叹朝廷不用琯议,失强干弱枝之义,而有事仓卒以亲贤授钺也。‘丹桂’言王室,‘青梧’言宗藩也。‘卑宫制诰’,即天宝十五载七月丁卯制置天下之诏也。谓其分封诸王,如禹之与子,故以卑宫言之。《壮游》诗‘禹功亦命子’,此其证也。落句言不依古封建,而欲坐听箫韶,不可得也。公之冒死救琯,岂独以交友之故哉!”据新旧《唐书•肃宗纪》、《代宗纪》及《资治通鉴》卷二二一、卷二二二,乾元二年七月,以赵王係为天下兵马元帅,司空兼侍中李光弼为副,肃宗有《赵王係天下兵马元帅制》;宝应元年四月,以皇子奉节王适为天下兵马元帅,代宗有《奉节郡王适天下兵马元帅制》。杜甫盖有感于彼而作此诗。大历三年,杜甫《秋日荆南述怀三十韵》:“盘石圭多剪。”仍主张以亲王分镇。
  八月,加银青光禄大夫。与韦见素、崔涣等奉传国宝、玉册诣灵武传位。
  旧传:“从幸成都,加银青光禄大夫,仍与一子官。”玄宗至成都,在七月庚辰(二十七日)。八月癸未(二日),大赦天下。加勋官银青光禄大夫在大赦时。
  《旧唐书•玄宗纪下》、《肃宗纪》、《新唐书•玄宗纪》、《册卒元龟》卷十一、《资治通鉴》卷二一八、旧传、新传、新旧《唐书•韦见素传》、《崔涣传》并载,八月癸巳(十二日),肃宗使者到蜀,玄宗方知太子已即位。丁酉(十六日)下制:“自今改制敕为诰,表疏称太上皇。四海军国事,皆先取皇帝进止,仍奏朕知。俟克复上京,朕不复预事。”己亥(十八日),上皇临轩,命韦见素、房琯、崔涣奉传国宝、玉册诣灵武传位。三人皆为宰相,排名顺序,各书稍有异同,房琯应是第二位。崔涣为房琯所荐,故排名在后。奉使大臣尚有韦谔、贾至、萧昕、张镐、严武等,其中贾、萧、严皆与房琯相善。贾至有《自蜀奉册命往朔方途中呈韦左相文部房尚书门下崔侍郎》诗,即呈韦见素、房琯、崔涣三人。
  九月,房琯一行至肃宗行在,奉上宝册。
  《旧唐书•肃宗纪》、《资治通鉴》卷二一八、旧传并云,八月丙子,肃宗至顺化郡,韦见素、房琯一行奉宝册谒见。《资治通鉴》、旧传、新传并云:“上以韦见素本附杨国忠,意薄之。素闻房琯名,虚心待之。琯见上言时事,辞情慷慨,上为之改容,由是军国事多谋于琯。琯亦以天下为己任,知无不为,诸相拱手避之。”
  《旧唐书•肃宗纪》:“己卯,斩潼关败将李承光于纛下。”据新旧《唐书•王思礼传》,王思礼、吕崇贲亦同为败将,肃宗将并斩之,房琯救之,以为可收后效,遂独斩承光,赦思礼等。杜甫《八哀诗•赠司空王公思礼》记此事云:“公时徒步至,请罪罪厚责。际会清河公,间道传玉册。天王跪拜毕,谠议果冰释。”“清河公”即房琯。王思礼后为房琯招讨副使,说见下。
  十月,上疏请自将兵复两京,诏加持节、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等使。率三军战于陈涛斜、青坂,败绩。
  旧传云:“寻抗疏自请将兵以诛寇孽,收复京都。肃宗望其成功,许之。诏加持节、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等使,乃与子仪、光弼等计会进兵。琯请自选参佐,乃以御史中丞邓景山为副,户部侍郎李揖为行军司马,中丞宋若思、起居郎知制诰贾至、右司郎中魏少游为判官,给事中刘秩为参谋。既行,又令兵部尚书王思礼副之。琯分为三军:遣杨希文将南军,自宜寿入;刘悊将中军,自武功入;李光进将北军,自奉天入。琯自将中军,为前锋。十月庚子,师次便桥。辛丑,二军先遇贼于咸阳县之陈涛斜,接战,官军败绩……癸卯,琯又率南军即战,复败,希文、刘悊并降于贼。”庚子为二十日,辛丑为二十一日,癸卯为二十三日。旧传有一处讹误。近人龚道耕(向农)《旧唐书札迻》卷五曰:“上文言杨希文将南军,刘悊将中军,李光进将北军,又云琯自将中军,殊不可解。《册府》四百四十三作:‘庚子,房琯以中军、北军为先锋,师次便桥。辛丑,二军先遇贼阵于陈涛。’则非琯自将中军也。当据以改正。”案龚说是,《资治通鉴》卷二一九即同《册府元龟》。房琯率军人数,《唐会要》卷七八谓“请兵一万人”,有误。据旧传、新传及杜诗,陈涛斜一战兵力即有五万。陈涛斜之战,叛军将领,据《资治通鉴》,是安守忠。
  官军败绩原因,房琯方面有三,旧传、新传及《资治通鉴》可案:一是战法失当。房琯用春秋车战之法,以车二千乘,马步夹之。既战,贼顺风扬尘鼓噪,牛皆震骇,因缚刍纵火焚之,人畜挠败,为所杀伤者四万余人,存者数千而已。二是用人失当。以虚名择将吏,戎务一委于李揖、刘秩,数人为儒家子,未尝习军旅之事。琯临戎谓人曰:“逆党曳落河虽多,岂能当我刘秩等!”曳落河,契丹语,意为壮士。三是无将略之才。房琯“好宾客,喜谈论,用兵素非所长”。而肃宗“采其虚声,冀其实效”,期望值过高。这一点,倒是玄宗分析最为精到。唐刘肃《大唐新语•聪明》说:“时肃宗在凤翔,每有大除拜,辄启闻。房琯为将,玄宗曰:‘此不足以破贼也。’历评诸将,并云:‘非灭贼材。’又曰:‘若姚崇在,贼不足灭也。’因言崇之宏才远略。”《新唐书•奸臣•李林甫传》载此事,材作才。唐丁用晦《芝田录》载玄宗马上看除目,谓裴士淹曰,房琯“不是灭贼手”。又见《唐语林》卷三。外在原因,主要是中使督战、牵制。旧传等载:“及与贼对垒,琯欲持重以伺之,为中使邢延恩等督战,苍黄失据,遂及于败。”
  旧传、《册府元龟》卷四四三、《唐会要》卷七八并曰:“琯等奔赴行在,肉袒请罪,上并宥之。”旧传又曰:“上待之如初,仍令收合散卒,更图进取。”新传曰:“帝虽恨琯丧师,而眷任未衰。”《资治通鉴》卷二一九曰:“上闻琯败,大怒。李泌为之营救,上乃宥之,待琯如初。”所说略有不同。
  十月辛丑之战,战于咸阳县东陈涛斜。杜甫时陷贼长安,闻败讯,作《悲陈陶》诗:“孟冬十郡良家子,血作陈陶泽中水。野旷天清无战声,四万义军同日死。群胡归来血洗箭,仍唱胡歌饮都市。都人回面向北啼,日夜更望官军至。”对房琯之败,表示极大悲痛。“群胡”“胡歌饮都市”,“都人”“向北啼”,是杜甫长安所见。癸未之战,战于青坂。杜甫闻败讯,复作《悲青坂》诗:“我军青坂在东门,天寒饮马太白窟。黄头奚儿日向西,数骑弯弓敢驰突。山雪河冰野萧瑟,青是烽烟白人骨。安得附书与我军,忍待明年莫仓卒!”九家集注引赵次公曰:“房琯战于陈陶斜不利,犹欲持重。而牵于邢延恩所促战,故败。而公诗有‘忍待明年’之戒,所以重伤之也。”杜甫二诗可贵之处,是能将国家命运、将士生命置于第一位,故于悲伤之外,对房琯略含责备之意。宋刘克庄《后村诗话》后集卷二称之曰:“直笔不恕,所以为诗史也。”其后所作《秋日荆南述怀三十韵》曰:“凶门毂少推。”明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二二谓此句“若为琯之自将咎”。
  至德二载(757) 六十一岁。五月,贬太子少师。
  旧传:“二年五月,贬为太子少师,仍以镐代琯为宰相。”镐即张镐。新传无年月。新旧《唐书•肃宗纪》、《新唐书•宰相表中》及《资治通鉴》卷二一九皆系于五月丁巳(十日)。
  是月,杜甫由长安逃至行在凤翔,拜右拾遗。其《秋日荆南述怀三十韵》云:“昔承推奖分,愧匪挺生材。迟暮宫臣忝,艰危衮职陪。”钱氏笺注:“公受知于房太尉也。”盖房琯所荐。
  房琯罢相,原因错综复杂。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贺兰进明之进谗。旧传载,贺兰进明诏受南海太守,摄御史大夫,充岭南节度使。中谢,肃宗谓之曰:“朕处分房琯,与卿正大夫,何为摄也?”进明对曰:“琯与臣有隙。”又曰:“晋朝以好尚虚名,任王夷甫为宰相,祖习浮华,故至于败。今陛下方兴复社稷,当委用实才。而琯性疏阔,徒大言耳,非宰相器也。陛下待琯至厚,以臣观之,琯终不为陛下用。”肃宗问其故,进明曰:“琯昨于南朝为圣皇制置天下,乃以永王为江南节度,颖王为剑南节度,盛王为准南节度,制云:‘命元子北略朔方,命诸王分守重镇。’且太子出为抚军,入曰监国,琯乃以枝庶悉领大藩,皇储反居边鄙,此虽于圣皇似忠,于陛下非忠也。琯立此意,以为圣皇诸子,但一人得天下,即不失恩宠。又各树其私党刘秩、李揖、刘汇、邓景山、窦绍之徒,以副戎权。推此而言,琯岂肯尽诚于陛下乎?臣欲正衙弹劾,不敢不先闻奏。”肃宗由是恶琯。诏以进明为河南节度使、兼御史大夫。又见新传及《资治通鉴》卷二一九。《唐诗纪事》卷十七曰:“进明入谢,遂谮之,上由是疏琯。”杜甫《别房太尉墓》诗九家集注亦曰:“琯坐是卒废。”案,唐代自武德以来,太子与“枝庶”之间争夺皇位继承权之争,成为最尖锐矛盾,最敏感焦点。比如王勃为沛王贤戏作《檄英王鸡文》,遭到高宗斥逐,即是高宗防微杜渐之举。肃宗起初并不理会玄宗与房琯“用意”,一经贺兰进明点破挑拨,恍然大悟,由是恶琯而疏之。《唐音癸签》卷二二云:“琯之贬,虽以陈涛之败,实因诸王分镇之策,深中肃宗之忌,为谗者所构而致。”
  二、陈涛斜、青坂之败。房琯之败,固然与中使邢延恩督战牵制有较大关系,但亦与其“用兵素非所长”,加上迂阔而采用车战之法等有关。《方舆胜览》卷五四引王之望诗:“折冲廊庙术何迂。”即谓此。旧传等虽曰“待之如初”,毕竟与初大不相同。尽管杜甫《别房太尉墓》诗九家集注谓房琯之废,“不专以陈涛之败”,但观旧传载乾元元年《贬房琯刘秩严武诏》说:“丧我师徒,既亏制胜之任”,“自合首明军令,以谢师旅”。可见陈涛之败亦是一个重要因素。
  三、直谏忤旨。《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考异》引柳芳《唐历》曰:“上以房琯有重名,虚己以待之,礼遇加等。琯推诚謇谔,亦以天下为己任,知无不为……后颇以直忤旨,上以名高隐忍,渐不能容矣。”胡三省注:“据《考异》,则上之疏琯,非特因进明之言也。”此说是。《贬房琯刘秩严武诏》亦承认:“或云缘其切直,遂见斥退。”可见当时有此舆论。
  四、崔圆怨恨。旧传、新传并载,崔圆本蜀中拜相,肃宗幸扶风即至德二载初,始来朝谒。房琯以为崔圆才到,当即免相,故待之礼薄。崔圆以金厚结中使李辅国,到后数日,颇承恩宠。因怨恨房琯。
  五、招集私党。贺兰进明进谗,已说房琯“各树其私党”。房琯之党,有刘秩、李揖、严武、贾至等。又有董庭兰、何忌等,遭到弹劾。旧传、新传及《资治通鉴》卷二一九并载,房琯听董庭兰弹琴,大招集琴客筵宴,朝官往往因庭兰以见琯,自是亦大招纳货贿,受到宪司奏弹。何忌不孝,受到御史大夫颜真卿弹劾。房琯是琴客董庭兰知音,至少在天宝五载已有交往,说见上。崔珏《席间咏琴客》诗云:“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唯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对于董庭兰之事,谏议大夫张镐上疏以为,房琯为大臣,门客受赃,不宜见累。但未起作用。《册府元龟》卷三三三即谓“房琯以门客琴人董廷兰受赂罢相”。
  六、惰于政事。旧传曰:“琯又多称病,不时朝谒,于政事简惰。时议以两京陷贼,车驾出次郊外,天下人心惴恐,当主忧臣辱之际,此时琯为宰相,略无匪懈之意。但与庶子刘秩、谏议李揖、何忌等高谈虚论,说释氏因果、老子虚无而已。”又见《册府元龟》卷八二三、《资治通鉴》卷二一九。
  七、反对聚敛。《大唐新语•厘革》曰:“肃宗初即位,在彭原。第五琦以言事得召见,请于江淮分置租庸使,市轻货以济军须,肃宗纳之,拜监察御史。房琯谏曰:‘往者杨国忠厚敛以怒天下,今已乱矣。陛下即位以来,人未见德。琦,聚敛臣也,今复宠之,是除一国忠用一国忠也。将何以示远方,收人心乎?’肃宗曰:‘今天下方急,六军之命若倒悬然,无轻货则人散矣。卿恶琦可也,何所取财?’琯不能对。”据《唐会要》卷八四及《资治通鉴》卷二一九,时在至德元载十月。《唐会要》又曰:“琯不能对,自此恩减于旧矣。”
  八、玄肃斗争。房琯是“上皇所命宰臣”,属于玄宗蜀郡集团;而肃宗当务之急是培植灵武集团,抑制、打击蜀郡集团。
  以上原因,第八点是最关键原因,笔者对此拟作专题探讨。由于这些原因,因此,当房琯为董庭兰纳贿事向肃宗自诉时,肃宗“叱出之”,房琯“因归私第,不敢关预人事”。最后,贬为太子少师。此次贬谪,肃宗《贬房琯刘秩严武诏》以为“犹尚矜其万死,擢以三孤”,是宽大处理。《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胡三省注亦认为:“房琯既败师而不思补过,罢之为散官,犹轻典也。” 十二月,加金紫光禄大夫,进封清河郡公。
  旧传:“其年十一月,从肃宗还京师。十二月,大赦,策勋行赏,加琯金紫光禄大夫,进封清河郡公。”肃宗还京师在十月丁卯(十三日),旧传误衍。十二月丙午(三日),玄宗自蜀至。戊午(十五日),下制大赦。蜀郡、灵武元从功臣各加实封、进封爵、进阶。房琯既为蜀郡扈从功臣,又为灵武扈从功臣,是为数不多双重功臣之一。其加勋官进阶为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进封清河郡公(正二品)即在此时。唯《旧唐书•肃宗纪》失载,《唐会要》卷四五、《册府元龟》卷八七载进阶而失载进封。据《肃宗纪》、《唐会要》、《册府元龟》,功臣多封国公(从一品),如崔圆即封赵国公,而房琯作为双重功臣,仅封郡公,当是为肃宗所恶之故。大赦封赏下制之日,《旧唐书》作“戊午朔”,“朔”字衍。《唐会要》作“十二月朔日”,沿《旧唐书》之误。又清河郡公,《新唐书•忠义传上》作清河县公,亦误。杜甫《昔游》诗:“吕尚封国邑,傅说已盐梅。”仇兆鳌详注引卢元昌曰:“‘吕尚封国邑’,指灵武功臣叨封爵邑者;‘傅说已盐梅’,指扈从大臣晋阶宰相者。”是训“已”为已经。钱氏笺注:“似指房公罢相后册封清河郡公也。言国邑虽封,而相业则已矣。”是训“已”为罢。案钱氏说是。
  是月处置陷贼官,张说之子张均、张垍皆署伪官。《资治通鉴》卷二二0载,肃宗以二人及张说屡屡保护自己,欲免二人死。玄宗曰:“均、垍事贼,皆任权要。均仍为贼毁吾家事,罪不可赦。”肃宗叩头再拜曰:“臣非张说父子,无有今日。臣不能活均、垍,使死者有知,何面目见说于九泉!”因俯伏流涕。玄宗命左右扶起,曰:“张垍为汝长流岭表,张均必不可活,汝更勿救。”据《考异》,此说出柳珵《常侍言旨》。而新旧《唐书•张均传》谓肃宗于张说有旧恩,特免死,长流合浦郡。《张垍传》谓垍死于贼中。则《常侍言旨》、《资治通鉴》所说皆误。唐姚汝能《安禄山事迹》卷下载:“太师房琯曰:‘张均欲往贼所,望五陵涕泣而不忍去也。’遂减死一等,流于崖州。”《新唐书•张均传》说:“肃宗反正,兄弟皆论死。房琯闻之,惊曰:‘张氏灭矣。’乃见苗晋卿,营解之。帝亦顾说有旧,诏免死,流合浦。”所说可信。张说于房琯有荐举之恩,时琯已罢相,故托苗晋卿救之。晋卿时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侍中。
  至德三载、乾元元年(758) 六十二岁。六月,再贬邠州刺史。
  去年五月,房琯初贬太子少师,正直之士或以为不妥。如武部郎中张知微即奏:“房琯有管乐之才,不宜以小非见免。”见《册府元龟》卷四六○。其“私党”更纷纷出来为房琯呜不平。旧传云:“琯既在散位,朝臣多以为言,琯亦常自言有文武之用,合当国家驱策,冀蒙任遇。又招纳宾客,朝夕盈门,游其门者,又将琯言议暴扬于朝。琯又多称疾,上颇不悦。”又见《资治通签》卷二二0。新传曰:“琯之废,朝臣多言琯谋包文武,可复用。虽琯亦自谓当柄任,为天子立功。善琯者暴其言于朝。”
  杜甫为房琯所荐,亦为“私党”,故为之辩解疏救,甚至不“爱生死”。其《祭故相国清河房公文》云:“公初罢印,人实切齿。甫也备位此官,盖薄劣耳。见时危急,敢爱生死!君何不闻,刑欲加矣。伏奏无成,终身愧耻。”大历二年所作《壮游》诗追忆当时冒死疏救之事云:“爪牙一不中,胡兵更陆梁。大军载草草,凋瘵满膏肓。备员窃补衮,忧愤心飞扬。上感九庙焚,下悯万民疮。斯时伏青蒲,廷诤守御床。君辱敢爱死,赫怒幸无伤。”九家集注:“讥时相房琯虽败,然亦备员。”又引赵次公云:“公自言充左拾遗而合有所言也。旧注‘讥时相’,非是。”按,赵注是。“伏青蒲”、“守御床”,用汉史丹、王陵事,比己冒死疏救。赵次公说:“‘一不中’,言如射,偶不中耳。”是为房琯战败辩护。其《北征》诗云:“虽乏谏诤姿,恐君有遗失。君诚中兴主,经纬固密勿。东胡反未已,臣甫愤所切。乾坤含疮痍,忧虞何时毕!”杜甫“忧虞”、“恐君有遗失”,正是其疏救房琯之动机。《北征》之“忧虞”,即《昔游》之“忧愤”。杜甫认为,房琯罢相,是君之“遗失”。上元二年杜甫作《枯楠》诗,是托物言志之作。诗云:“犹含栋梁具,无复云霄志。”仇氏详注:“栋梁,伤大才莫用。”宋叶梦得《石林诗话》卷上曰:“当为房次律之徒作。”又曰:“自汉魏以来,诗人用意深远,不失古风,惟此公为然,不但语言之工也。”
  杜甫还为房琯爱惜董庭兰辩护。其《奉谢口敕放三司推问状》曰:“琯性失于简,酷嗜鼓琴。董庭兰今之琴工,游琯门下有日,贫病之老,依倚为非。琯之爱惜人情,一至于玷污。臣不自度量,叹其功名未垂,而志气挫衂,觊望陛下弃细录大,所以冒死称述。”钱氏笺注引宋朱长文《琴史》云:“董庭兰,陇西人。唐史谓其为房琯所昵,数求赇谢……而薛易简称庭兰不事王侯,散发林壑者六十载……当房公为给事中也,庭兰已出其门。后为相,岂能遽弃哉!又赇谢之事,吾疑谮琯者为之,而庭兰朽耄,岂能辨释。”钱氏又说:“按薛易简以琴待诏翰林,在天宝中,子美同时人也,其言必信。伯原《琴史》,千载而下,为庭兰雪此恶名,白其厚诬,不独正唐史之谬,兼可补子美之阙矣。”据杜甫谢状,亦认为董庭兰之事为“细”事。
  杜甫疏救,遭到肃宗当头棒喝,诏“三司推问”,祭文所谓“刑欲加矣”即指此。三司首长为韦陟、崔光远、颜真卿。《册府元龟》卷五一五:“韦陟为御史大夫,拾遗杜甫上表,论:‘房琯有大臣度,真宰相器,圣朝不容。’词旨迂诞。肃宗令崔光远与陟及宪部尚书颜真卿同讯之。陟因入奏曰:‘杜甫所论房琯事,虽被贬黜,不失谏臣大体。’上由此疏陟。”上引《壮游》诗仇氏详注云:“‘备员’以下,自述拾遗始末。公疏救房琯,帝怒不测,赖张镐营解,故云‘赫怒幸无伤’。”张镐为宰相,“营解”在上年六月,故肃宗“敕放三司推问”,仍任右拾遗。八月,墨制放还鄜州省家。
  旧传谓“朝官多以为言”,“宾客朝夕盈门”,除杜甫外,当有刘秩、严武、贾至等。至今年六月,肃宗终于下《贬房琯刘秩严武诏》。诏曰:“又与前国子祭酒刘秩、前京兆少尹严武等潜为交结,轻肆言谈,有朋党不公之名,违臣子奉上之体……琯可邠州刺史,秩可阆州刺史,武可巴州刺史,散官、封如故。并即驰驿赴任,庶各增修。”《资治通鉴》卷二二0说是“下制数琯罪”。贾至、杜甫品秩较低,故诏书未及。贾至由中书舍人贬为汝州刺史,有《汝州刺史谢上表》。杜甫则由右拾遗贬为华州司功参军。(见新旧《唐书》本传及《册府元龟》卷九五三。)《后村诗话》后集卷二说:“子美与房琯善,其居谏省也,坐救琯贬。”《唐音癸签》卷二二亦说:“杜之去国,以救房琯。”房琯集团,可谓一网打尽。
  邠州属京畿道,靠近京兆府。郑处诲《邠州节度使厅记》曰:“邠实为近郡。申王、薛王以亲贤之贵居之,太尉房琯以盛德之重居之。”
  乾元二年(759) 六十三岁。六月,征为太子宾客。
  房琯在邠州有治绩。旧传云:“时邠州久屯军旅,多以武将兼领刺史,法度隳废,州县廨宇,并为军营。官吏侵夺百姓室屋以居,人甚弊之。琯到任,举陈令式,令州县恭守,又缉理公馆,僚吏各归官曹,颇著政声。二年六月,诏褒美之,征拜太子宾客。”据《旧唐书•肃宗纪》,在六月乙未朔(一日)。
  乾元三年、上元元年(760) 六十四岁。四月,改礼部尚书。闰四月,出为晋州刺史。八月,转汉州刺史。
  旧传云:“上元元年四月,改礼部尚书。寻出为晋州刺史。八月,改汉州刺史。”新传略同。李华《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入为尚书,正色谔谔。又刺汾浍,遽临彭濮。”汾浍指晋州,彭濮指汉州。据《旧唐书•肃宗纪》,为礼部尚书在四月甲午(四日)。出为晋州刺史在闰四月壬戌(二日)。自今年四月至八月,不到半年时间,累遭贬斥,频繁改官。《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说:“何负而东,何负而西。公受挫抑,邦人悽悽。”
  上元二年(761) 六十五岁。在汉州刺史任。
  房琯善治园林,说已见上。汉州城西北角有官池,房琯加以疏浚修治,称西湖,有《题汉州西湖》诗。诗略云:“高流缠峻隅,城下缅丘墟。决渠信浩荡,潭岛成江湖。结宇依回渚,水中信可居。”世以房琯修治,因称房公西湖。杜甫此后在汉州,有《舟前小鹅儿》诗,自注:“汉州城西北角官池作,官池即房公湖。”九家集注引赵次公曰:“官池即房公湖也。琯未为汉州刺史,止谓之官池。后人以其池经房公修之,故名之曰房公湖。”杜甫又有《官池春雁二首》、《得房公池鹅》、《陪王汉州留杜绵州泛房公西湖》等诗。其《答杨梓州》诗有“闷到房公池水头”之句。《得房公池鹅》诗云:“房相西亭鹅一群。”可知湖上有亭。
  房公西湖及西亭后为汉州游览胜景。文宗大和四年,李德裕为剑南西川节度使,游西湖及西亭,有《汉川月夕游房太尉西湖》及《重题》二诗,刘禹锡有《和西川李尚书汉川微月游房太尉西湖》、《和重题》二诗,郑澣有《和李德裕汉州房公湖二首》;李德裕又有《房公旧竹亭闻琴缅慕风流神期如在因重题此作》诗,刘禹锡有《和游房公旧竹亭闻琴绝句》,郑澣有《和李德裕房公旧竹亭闻琴》诗。至宋代,题咏更多。程琳有《咏西湖》诗,宋祁有《汉州房公湖》诗,赵抃有《宿房公湖偶成》诗,文同有《房公湖》诗等。苏辙《送周思道朝议归守汉州三绝》之三:“此行真胜成都尹,直为房公百顷湖。”陆游《游汉州西湖》诗云:“房公一跌丛众毁,八年汉州为刺史。绕城凿湖一百顷,岛屿曲折三四里。小庵静院穿竹入,危榭飞楼压城起。空濛烟雨媚松楠,颠倒风霜老葭苇。”所述最为详尽,唯谓“八年”刺史则误。
  代宗宝应元年(762) 六十六岁。在汉州刺史任。
  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严武为剑南节度使。房琯奉册命赴肃宗行在,严武同行。至行在,房琯荐为给事中。其私党于房琯亦以此。此时房琯为汉州刺史,汉州属剑南道管内。按理,严武应该特加照应,以报恩德。但严武却反而甚为傲慢无礼。《旧唐书•严武传》云:“初为剑南节度使,旧相房琯出为管内刺史,琯于武有荐导之恩,武骄倨,见琯略无朝礼,甚为时议所贬。”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上《严黄门》云:“明年拥旄西蜀,累于饮筵对客,骋其笔礼。杜甫拾遗乘醉而言曰:‘不谓严定之有此儿也。’武恚目久之,曰:‘杜审言孙子,拟捋虎须?’合座皆笑,以弥缝之……房太尉琯亦微有所误,忧怖成疾。武母恐害贤良,遂以小舟送甫下峡。母则可谓贤也,然二公几不免于虎口乎?李太白为《蜀道难》,乃为房、杜之危也。”又见《唐语林》卷四。案李白作《蜀道难》之用意,虽李绰《尚书故实》及《新唐书•严武传》等均载之,其事出于附会,不足深辨。但严武“骄倨”“无朝礼”,房琯“忧怖成疾”必有其事。
  宝应二年、广德元年(763) 六十七岁。四月,拜特进、刑部尚书。
  旧传:“宝应二年四月,拜特进、刑部尚书。”贾至时已复旧职,草《授房琯刑部尚书制》。制曰:“前汉州刺史房琯,既明且哲,贞静尚宽。有文行可济于时,有直言能适其国。献可替否,翼亮前朝……是用采人望于旧臣,举国桢于元老。俾掌二典,以弼五教……尚德优贤,仍加八命。可特进、兼刑部尚书,封如故。”制称房琯为“前汉州刺史”,知拜刑部尚书前已罢汉州。
  是年春,杜甫至汉州,有《陪王汉州留杜绵州泛房公西湖》、《得房公池鹅》二诗。前诗云:“旧相恩追后,春池赏不稀。”时房琯已“恩追”,王汉州到任,亦可证房琯在是年春已罢汉州。盖朝廷已拟起用,特未定何职耳。至四月,任命方下。清郭曾炘《读杜劄记•陪王汉州留杜绵州泛房公西湖》云:“‘阙庭分未到’,朱注:‘时房公方赴召在途,故曰分未到。’仇沧柱云:‘此诗旧有两说:一指房公应召时,则恩追乃恩命追赴,所谓分未到者,房在中途也。一指房公既殁后,则恩追乃恩赐追赠,所谓分未到者,房卒中途也。’今按房琯见召,属广德元年事,其卒在夏。此时房复起用,故泛湖而有喜词,观下章云‘为报笼随王右军’,以琯在途次故也。若二年之春,公不复至汉州,焉得复有西湖之泛乎?”所说“下章”是指《得房公池鹅》诗。郭氏又谓此诗“的系房公未殁前所作,细读自知。”今按,郭氏所说极是。世称杜甫为“诗史”,不惟《咏怀五百字》、《北征》之类,即于此类小诗,亦能补史之阙。特进为文散官,正二品。
  八月,卒于阆州僧舍,享年六十七。赠太尉。
  旧传云:“在路遇疾,广德元年八月四日,卒于阆州僧舍,时年六十七,赠太尉。”李华《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云:“帝怀明德,俾不我迷。征拜秋官,佥曰休哉。薨殂阆中,国悴人哀。乔岳陨踬,辅星昏霾。天子洟涕,追崇上台。”“追崇上台”谓追赠太尉。
  房琯卒于阆州僧舍,唐人有记载。《明皇杂录》卷上曰:“开元中,房琯之宰卢氏也,邢真人和璞自泰山来,房琯虚心礼教……和璞谓房曰:‘君殁之时,必因食鱼脍;既殁之后,当以梓木为棺。然不得殁于君之私第,不处公馆,不处玄坛、佛寺,不处亲友之家。’其后谴于阆州,寄居州之紫极宫,卧疾数日,使君忽具脍邀房于郡斋,房亦欣然命驾,食竟而归,暴卒。州主命攒椟于宫中,棺得梓木为之。”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二所载略同。所说玄乎,当是据事实而加以附会。房琯卒后,极厝阆州。
  杜甫于九月二十二日即房琯七七祭奠亡灵。《祭故相国清河房公文》曰:“维唐广德元年,岁次癸卯,九月辛丑朔,二十二日壬戌,亦兆杜甫,敬以醴酒茶藕蓴鲫之奠,奉祭故相国清河房公之灵。”不称“太尉”,知时追赠未下。杜甫祭文叙述房琯生前家境贫寒,卒后景况凄惨:“我公戒子,无作尔劳。敛以素帛,付诸蓬蒿。身瘗万里,家无一毫。数子哀过,他人郁陶……州府救丧,一二而已。自古所叹,罕闻知己……何当旅榇,得出江云!”一代名相,两朝功臣,死后竟如此落寞!
  广德二年春,杜甫自梓州往阆州,至房琯墓告别,作《别房太尉墓》诗。诗云:“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表现出对“布衣”之交悲悼沉痛之情。
  大历二年,杜甫在夔州,房琯旅榇归葬。杜甫闻之,作《承闻故房相公灵榇自阆州启殡归葬东都有作二首》。诗云:“远闻房太尉,归葬陆浑山。”又云:“丹飞飞日,初传发阆州。”房琯归葬之处,说已见上。
  大历三年秋,杜甫在荆州,作《秋日荆南述怀三十韵》,联系房琯与自己生平出处,倾吐情怀。《唐音癸签》卷二二云:“〔杜甫〕集中诗为琯伤者不一,伤琯正伤己也。而尤莫详于《荆南述怀之三十韵》……无非宛转为琯出脱,明己之救琯者,未为不是。生平出处,一大关目,莫备此篇,无一字不深厚悱恻,读之如起少陵与之晤语。向来诸家,句句错解,埋没至宝到今,殊可太息!”
  房琯扈从玄宗,册命肃宗,是“中兴名臣”,是“翼戴两朝,毕立大节”之功臣。(见《太平广记》卷九七引《明皇杂录》、《宋高僧传》卷九。)德宗建中元年九月五日,史馆奏“至德已来将相,功效明著,已亡殁者,八人第一等”,其中有“吏部尚书、清河郡公房琯”。十二月,定十一人为七等,其中有房琯。宣宗大中二年七月十一日,史馆奏:“续选堪上凌烟阁功臣,除所有旧图形,并有子孙在中外任官令写进外三十七人。”其中亦有房琯。见《唐会要》卷四五、《新唐书•忠义传上》。但房琯仍未能列于配享功臣行列。据《唐会要》卷十八、《新唐书•裴冕传》载苏冕(正元)驳议,裴冕于肃宗有草创之功,房琯逾月而至,苗晋卿隔年方至。“论其前后,较然可知;语以勋劳,不言而辨”。然苗氏大历四年即配享肃宗庙,裴在苏氏驳议后于元和四年补,而房琯始终不与。
  房琯德行,在唐代名儒中,甚有口碑。先是李华,与房琯善,其《三贤论》云:“若太尉房公,可谓名卿矣!”房琯曾为袁州刺史,卒后,李华又作《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曰:“岩岩岱宗,瞻其峻极;赫赫房公,尊其盛德。昔抚宜春,列郡是式。建铭江滨,以慰南国。”《唐国史补》卷下云:“宰相自张曲江之后,称房太尉、李梁公为重德。”又曰:开元日,“不以名而可称者”,有“房太尉”。又见《唐语林》卷四。柳宗元《唐相国房公德铭之阴》曰:“唐之大臣以姓配公最著着,曰房公。房公相玄宗,有劳于蜀,人咸服其节。相肃宗,作训于岐,人咸尊其道。惟正直慈爱以成于德,用是进退。所居而事理辩,所去而人哀号。”至宋代,宋祁《汉州房公湖》诗云:“人亡桃李在,脉脉尚成蹊。”程俱《房太尉传论》曰:“天宝、至德后,名相不为不多,而琯独巍然有大臣之望,天下称之曰房公,至名世立言之士莫不敛衽改容,称其道德。此岂私好而然哉!”
  房琯生活清俭,治家有法,亦传为美谈。《唐国史补》卷上载:“韦陟有疾,房太尉使子弟问之。延入卧内,行步悉藉茵毯。房氏子弟袜而后登,侍婢皆笑。举朝以韦氏贵盛,房氏清俭,俱为美谈。”《酉阳杂俎》前集卷十九载,天宝中,牡丹为都下奇赏,而“房相有言:‘牡丹之会,琯不预焉。’”唐张泌《妆楼记•家法》载:“房太尉家法,不著半臂。”又见宋钱易《南部新书》戊。“半臂”指短袖或无袖衣衫。盖房琯保守,故有此家法。
  与唐代名儒所说相反,史家对房琯行事,颇多贬词。如宋祁,写诗称房琯为下自成蹊之“桃李”,而作史不采安禄山拊膺之叹,《困学纪闻》所谓“《新唐书》采野史稗说而不载此语”,所作新传赞曰:“唐名儒多言琯德器,有王佐材。而史载行事,亦少贬矣。”旧传载:“琯长子乘,自少两目盲。琯到汉州,乃厚结司马李锐以财货,乘聘锐外甥女卢氏,时议薄其无士行。”旧传论曰:“房琯文学致身,全节义以避寇。阽危之时,颠沛之际,有足称者……琯登相位,夺将权,聚浮薄之徒,败军旅之事,不知机而固位,竟无德以自危。”新传曰:“琯有远器,好谈老子、浮屠法,喜宾客,高谈有余,而不切事。”《册府元龟》卷九五四以之入《虚名》门。房琯好道、释之教,文献多有记载。《唐会要》卷五十载,天宝中,玄都观道士荆胐,“为时所尚,太尉房琯每执师资之礼。”与神会、义福、法慎等交往亦已见上。玄宗即位之初,于开元二年七月,下《禁百官与僧道往还制》,见《唐会要》卷四九、《资治通鉴》卷二一一。但不久即既重道教,又重释教。天宝元年,甚至诏崇文馆习《道德经》,见《旧唐书•礼仪志四》。宰相如张说、严挺之及裴宽、宋鼎等,皆皈依释、道。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六云:“玄宗君臣相与尊宠述之如此,欲使愚庸之人不信不惑,其可得乎!”肃宗君臣亦是如此,肃宗又颇好鬼神、女巫。故房琯“好谈老子、浮屠法”,乃是当世时尚,不足深责。对此,宋祁于新传赞归结为:“夫名盛则责望备,实不副则訾咎深……名之为累也!”
  房琯有兄弟四人:璩、璋、瑜、琨。子三人:宗偃、乘、孺复。孙启,曾孙越,裔孙珝。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下》,房琯有弟三人:璩、璋、瑜。琨史书未载,拓本陈修古《唐故乡贡进士颍川陈君墓志》提到墓主“外曾叔祖相国赠太尉琯,外曾祖刑部郎中琨”。则琯有兄琨无疑。长子宗偃,累迁膳部员外郎,大历十四年以吏部郎中为御史中丞、东都留守、东都畿观察使。贬岭南,卒于贬所。见《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三、《唐会要》卷六十。次子乘,双目盲,事已见上。官至秘书少监,赠太子詹事。见韩愈《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孺复为孽子,庶出。狂疏傲慢,任情纵欲。官至容管经略使。建中末、贞元初,宗偃贬死岭南,灵柩还,孺复不出临吊,盖以庶出故也。新旧《唐书》有传。乘子启,贞元、元和间官至容管经略使、桂管观察使,封清河郡公。贬虔州长史。《新唐书》有传,韩愈为作《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与柳宗元之父柳镇交游,善清言。见柳宗元《先君石表阴先友记》。刘禹锡《伤秦姝行》引:“河南房开士前为虞部郎中……其后开士为赤县,牧容州。”开士与启,字义相合,必为启之字,可补墓碣铭及本传之阙。房启与刘禹锡同属“永贞革新”集团。曾孙越为启之子,见《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未及历官,盖元和十年启卒时,越尚未入仕。裔孙珝,见《唐摭言》卷九:“房珝,河南人,太尉之孙。咸通四年垂成而败。”案曾孙越为元和时人,而珝于咸通四年方应省试,则又在越之下二代。《唐摭言》所说之“孙”,当指裔孙。珝之所出及出处均不详。
  房琯无文集传世。今存诗一首,文两篇。
  房琯文集,旧传、新传及历代公私书目均未见著录,盖无文集传世。其散佚之诗文,上文已有论及。据唐独孤及《舒州山谷寺觉寂塔隋故镜智禅师碑铭》,隋薛道衡与房琯皆有“碑版之文”。《宝刻丛编》卷八引《京兆金石录》著录其天宝九载所撰《唐河东郡夫人薛氏碑》。卷十四引《复斋碑录》著录房琯撰序、綦毋潜铭《唐重建龙兴寺碑》。均佚。今存《题汉州西湖》诗一首,载《全唐诗》卷一0九;存《上张燕公书》、《龙兴寺碑序》二文,载《全唐文》卷三三二。

【责任编辑】王飞
【生僻字校正】房明毓
字库未存字注释:     括号中为所正之字:
    @①原字王加官       (琯)
    @②原字土加自      (垍)
    @③原字日加卒      (晬)
    @④原字亻加系      (係)
    @⑤原字折下加心     (悊)
    @⑥原字辶加多      (迻)
    @⑦原字王加呈      (珵)
    @⑧原字分加阝      (邠)
    @⑨原字血加刃      (衂)
    @⑩原字鹿加阝      (鄜)
    @(11)原字忄加妻     (悽)
    @(12)原字擀去扌加氵   (澣)
    @(13)原字扌加卞         (抃)
    @(14)原字氵加蒙     (濛)
    @(15)原字火加斤     (炘)
    @(16)原字答加刂     (劄)
    @(17)原字氵加夷     (洟)
    @(18)原字艹下加专    (蓴--繁体,无简化字)
    @(19)原字旄去毛加兆   (旐)
    @(20)原字月加出     (胐)
    @(21)原字王加羽。   (珝)

房琯年谱(陳冠明《房琯行年考》)
房琯是唐玄宗、肃宗两朝宰相。房琯,字次律。父融,官至正议大夫、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缑氏镇)人。与诗人孟浩然、王维、储光羲、李颀、綦毋潜、高适、陶翰、贾至等相善;与杜甫为“布衣”之交,清熊宝泰《杜甫》诗云:“千秋诗史有谁知?房杜交深患难余。”房琯仕途升沉,关系到杜甫命运,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于此可见房琯之于杜甫至关重要。  
  武后万岁通天二年、神功元年(697)房琯生。
  长安四年(704) 八岁。父房融拜相,以资荫补弘文馆学生。
  武后、中宗神龙元年(705) 九岁。以父下狱而辍学弘文馆。父流配高州卒。
  睿宗太极元年、延和元年,玄宗先天元年(712) 十六岁。与吕向同隐陆浑山读书。
  开元十二年(724) 二十八岁。献《封禅书》及笺启等,张说奏为秘书省校书郎。
  开元十六年(728) 三十二岁。为同州冯翊县尉,兼任同州参军。
  开元十七年(729) 三十三岁。辞同州冯翊县尉、参军。
  开元十八年(730) 三十四岁。登堪任县令科,授虢州卢氏县令。
  开元十九年(731) 三十五岁。在卢氏县令任。
  开元二十年(732) 三十六岁。转本州湖城县令。
  开元二十一年(733) 三十七岁。移摄本州阌乡县令。
  开元二十二年(734) 三十八岁。迁监察御史。春,奉使经襄阳。坐鞫狱不当,贬睦州司户参军。
  开元二十三年(735) 三十九岁。在睦州司户、兼建德县令任。
  开元二十六年(738) 四十二岁。七月,转明州慈溪县令。
  开元二十七年(739) 四十三岁。在慈溪县令任,有政绩,民为立生祠。
  开元二十八年(740) 四十四岁。移杭州盐官县令,再移宋州宋城县令。
  开元二十九年(741) 四十五岁。在宋城县令任。复移河南府济源县令。
  天宝元年(742) 四十六岁。迁主客员外郎。
  天宝三载(744) 四十八岁。迁试主客郎中。
  天宝四载(745) 四十九岁。在主客郎中任。
  天宝五载(746) 五十岁。正月,擢试给事中,赐爵漳南县男。以缮理廨宇之能,弃骊山温泉宫缮理使。是年,与诗人李颀、綦毋潜及琴师董庭兰有交往。
  天宝六载(747) 五十一岁。正月,坐与李适之、韦坚等善,贬宜春太守。
  天宝七载(748) 五十二岁。在宜春太守任。其友人李华《唐丞相太尉房公德铭》曰:“昔抚宜春,列邦是式。”
  是年十月,扬州龙兴寺法慎禅师卒。法慎以文字度人,工于翰墨。卢藏用见而叹曰:“宇宙之内,信有高人。”房琯及陆象先、严挺之、崔涣、李憕、王昌龄、綦毋潜等“佥所瞻奉,愿同洒扫。”
  天宝八载(749) 五十三岁。移琅邪太守。
  天宝十载(751) 五十五岁。移邺郡太守。
   天宝十三载(754) 五十八岁。移扶风太守。
  天宝十四载(755) 五十九岁。征为太子右庶子,转宪部侍郎。
  天宝十五载、肃宗至德元载(756) 六十岁。六月,安禄山攻破潼关,玄宗仓皇幸蜀,独驰追驾。七月,谒玄宗于普安郡,即日拜文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七月甲子(十二日),肃宗即位灵武,玄宗在蜀尚不知,丁卯(十五日),命太子及诸王分领诸道节制,以太子亨充天下兵马元帅,领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都使,南取长安、洛阳。永王嶰、盛王琦、丰王珙等各有分领。
  八月,加银青光禄大夫。与韦见素、崔涣等奉传国宝、玉册诣灵武传位。
  九月,房琯一行至肃宗行在,奉上宝册。 
  十月,上疏请自将兵复两京,诏加持节、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等使。率三军战于陈涛斜、青坂,败绩。
  至德二载(757) 六十一岁。五月,贬太子少师。是月,杜甫由长安逃至行在凤翔,拜右拾遗。盖房琯所荐。
  十二月,加金紫光禄大夫,进封清河郡公。是月处置陷贼官,张说之子张均、张垍jì皆署伪官。
  至德三载、乾元元年(758) 六十二岁。六月,再贬邠州刺史。
  乾元二年(759) 六十三岁。六月,征为太子宾客。
  乾元三年、上元元年(760) 六十四岁。四月,改礼部尚书。闰四月,出为晋州刺史。八月,转汉州刺史。
  上元二年(761) 六十五岁。在汉州刺史任。
  代宗宝应元年(762) 六十六岁。在汉州刺史任。
  宝应二年、广德元年(763) 六十七岁。四月,拜特进、刑部尚书。
  是年春,杜甫至汉州,有《陪王汉州留杜绵州泛房公西湖》、《得房公池鹅》二诗。
  八月,卒于阆州僧舍,享年六十七。赠太尉。
  广德二年春,杜甫自梓州往阆州,至房琯墓告别,作《别房太尉墓》诗。
  大历二年,杜甫在夔州,房琯旅榇归葬。杜甫闻之,作《承闻故房相公灵榇自阆州启殡归葬东都有作二首》。
大历三年秋,杜甫在荆州,作《秋日荆南述怀三十韵》,联系房琯与自己生平出处,倾吐情怀。
房琯有兄弟四人:璩、璋、瑜、琨。子三人:宗偃、乘、孺复。孙启,曾孙越,裔孙珝。
  房琯无文集传世。今存诗一首,文两篇。
  房琯文集,旧传、新传及历代公私书目均未见著录,盖无文集传世。其散佚之诗文,上文已有论及。据唐独孤及《舒州山谷寺觉寂塔隋故镜智禅师碑铭》,隋薛道衡与房琯皆有“碑版之文”。《宝刻丛编》卷八引《京兆金石录》著录其天宝九载所撰《唐河东郡夫人薛氏碑》。卷十四引《复斋碑录》著录房琯撰序、綦毋潜铭《唐重建龙兴寺碑》。均佚。今存《题汉州西湖》诗一首,载《全唐诗》卷一○九;存《上张燕公书》、《龙兴寺碑序》二文,载《全唐文》卷三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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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丹朱嗣子陵,袭封后以封地为姓,史称房陵,为房氏开姓始祖。其后代遂为房姓。史书称:“尧帝世孙,因邑得姓。”
离线房志东
更待菊黄家酿熟,与君一醉一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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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3-05
千秋诗史有谁知?房杜交深患难余!
醑陶浓亦淡,◆国器堂◆◆粤康公祠◆
飘然枕志闲。◇清河衍庆◇祖德流芳◇
农庄天虽早,
宾主远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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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房小保
房小保  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 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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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3-06
很全面,足矣涵括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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