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翻如下:
明 故 显考义轩房公、母李氏合葬墓誌铭 赐同进士出身、文林郎、直隶常州府推官 王命新 篆盖
不孝长男 友箕 泣血撰文并书丹 我父亲去世已经三年了,于今年(明万历41年即1613年)选地葬于汶上南祖茔区域,而母亲也随葬于此。难言的悲痛啊!不孝的我 不敢有劳同乡的君子们,为我父母亲求取身后的褒美之词,那反而有违我父母的本愿,我只想把我父母真实的人生轨迹记述下来,以作留念。于是,我自己泣血写下这篇墓志!
我父亲名叫房养浩,字子配,号义轩。他的祖先是移居汶上的房氏开基始祖,名叫房文谦,家庭世系已记载在我祖父的墓志中,这里就不再详细备录了。自 文谦祖始,传到第六代是我爷爷、束鹿县尉 房汝檠,他只有一个儿子,即我父亲,为我父亲娶的是李门之女,即我母亲。
我父自幼聪慧过人,有节操和侠义之气。他常说:“人生在世,应该象关羽那样,才不愧为男子汉大丈夫!” 喜好弹琴读书(或书法),也好舞剑。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进入兖州州学做了一名生员。其后三十年,他所交游的多为贤士,与孝廉彭泽等成为金石之交。父亲奉养我祖父,以孝行闻名。我祖父生病时,我父夜不解带。每逢祖父发怒,父亲总是领着我们几个兄弟跪着劝慰他,祖父不让起身绝不起身,就是起身了,也会站在院子里候着,整夜不离开。
万历二十八年 (1600),我获补为弟子员(秀才的一种)。父亲命我整齐着装立于庭中,谆谆教诲我要以“孝、悌、忠、信”为行事准则,并说:“你终于长大成人了,可惜你母亲无法亲眼看到啊!”说完,洒泪如雨。 他平常还常以“忠贞、和顺”教育我两个姐姐。我嫁给王召的那位姐姐,后来果然终身守“节”。唉呀!我父抚育培养之恩,三十年来还承担了慈母的角色,他去世那天,我们是何等悲痛啊!我弟友社在父亲去世后不久,考上了生员,如父亲还健在,对他的戒勉当更加恳切慈祥。
曾经有一年欠收,父亲在春天拿出家中余粮以救济众族人,又选那些聪慧的族人子弟,送他们就学,不让他们因为生计而影响学业。因为这,我的族兄们大多学有所成。
父亲曾有一位姓王的朋友,他在病重将逝前,专门请我父亲到他床前。他在把身边人支开后,私下将三百两银子(或黄金?)交给我父亲,说:“我眼看不行了,无法再管我儿子了,这个家将来可能会就此衰落下去。拜托你将来在他们无依无靠时施以援手。”父亲慨然受托。后来这个朋友的儿子长大后,父亲把他叫来,将其父所托三百两银子璧还,连包装和印记都还完好无损。又有一位孙廷选,要卖自己的儿子,拿到钱后,却痛哭不已。父亲问他,他说:“我卖儿只是为了交税,好无奈啊!”父亲听后很同情他,代他完税,并把买来的孩子又还给他。父亲还曾在卖数百斛清源(不知何物)时,买的人有点笨,多算给父亲二十两银子。父亲回到中途,发现这个情况,马上掉头归还多收的钱,说:“我不能因这笔钱而玷污我的人格啊!”不仅如此,父亲对逃我家田租的,常放走不管;邻里有婚丧急难者,帮他们解难。借出的钱,并不主动向借债的孩子催还,对贫困的还会免除债务。因为言诺必践,同乡人都很信任他。而他自己,终其一生,连一件綵缯做的内衣都没穿过。他经常自得地说:“我这一生,并无过人之处,只是这一点心肠,从来不敢坏啊。” 可敬可叹哪!父亲这一生,确实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我母亲离我而去时,我才四岁,还苦于连她的仪容都记不清了,哪里还能描述她的生平呢?这里,就引用我父亲为母亲所写的墓志内容吧:
“我妻子姓李,是汶上阴阳家 李鸿震的女儿。她天生聪慧,略懂诸子百家和史书,喜欢谈论曹大家的《女戒》七篇,和古今以“节义”闻名的人。天性喜欢清素,着装不爱珠玉文绸,饮食不喜大鱼大肉,安于布衣蔬食。五岁时就跟我结了娃娃亲,从十八岁嫁过来后,一直带头奉行妇道,家里家外都说我‘内助得人’。我父亲不幸染上藿乱,差点不治。我妻她焚香祝天,为我父亲祈寿,说:‘我作为一妇道人家,怕是不足以抵偿,愿以我的两个儿子代公公之疾。’我父亲竟然就此好了。事后,我二儿子贺表,两月后果然亡故。 我妻子服侍我母亲,十七年中敬谨如一日。后来我母亲去世,我妻沉湎于哀伤而完全不顾自己的身体,几次吐血甚至到危及生命的地步,经家人苦苦劝告,才有所节制。她还常苦口婆心地劝我要勤于学业,说:‘苏秦不被他的妻子(实为嫂子)所礼敬,但(因有才华)最终身挂六国相印。我不敢象苏妻那样狠心,但愿夫君你学习苏秦等的“刺股悬梁”、刻苦攻读,将来方可显亲扬名啊。’ 夫妻之间,她一直以礼相待、恪守本份,并常相约“白首偕老”。曾说过:‘如老天不眷顾我,我愿先死在夫君面前,绝不浑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当时有两个儿子在襁褓之中,曾在半夜哭闹,只要孩子哭她都会起来照看,难以安寝。
万历辛已(1581年)春,当地有瘟疫,药饵多用枣、果、蜂蜜等,我妻子未雨绸缪、一早准备足以自给的这些物品!乡邻由此都称赞她的贤淑。平常居家很注重积蓄,以防止家用匮乏、束手束脚,因此,家里宴客用品和常用药品无不齐备。并且,我这几年行为处事,没有大的错失,所交朋友多为贤士,都是她辅佐之功啊。我俩结婚二十年来,家内家外都没有闲言碎语,就是诵诗、读书,我也几乎不及她啊。现在她跟我已经永别了,我担心后世之子孙不知,特写下上面这些,并将她的容颜加以描述,以使后人铭记。我妻外表清秀贤淑、身体瘦弱,圆脸白肤、方唇瓠齿,眉目很是清秀,她鼻尖、人中和额间,有几个麻点,长发可以垂过膝盖。她生于嘉靖丙年(1526年)正月初十日,卒于万历癸未(1583年)七月初二日卯时。她临去时拜托我三件事:照顾好四位子女;希望我收收暴躁的性子;希望我们能与她的娘家世代交好。她交待完这些,就在正屋中安详地逝去。于本年十一月六日葬于祖茔之侧,立石以誌,以使子孙知晓。”
唉!父亲为母亲所写的墓志已刻到墓碑上并早已埋好,是希望我们这些不孝子见志如见母啊,现在这个墓志又因日久已损坏不少,所以一并将内容镌刻进来。父亲生于嘉靖丙年(1526年)正月初五,卒于万历庚戌(1610年)十月初三卯时,享年六十五岁,娶我母李氏、娶继母王氏、娶庶母张氏。父母有子四人,我是长子,娶的是廪生王有道的女儿;先有一个弟叫永年,早丧;下一个弟弟友景,娶的是生员赵沚的女儿;三弟友杜,生员,娶的是增广生郭汶的女儿;四弟友张,娶的是廪生徐名世的女儿。生女二人,大女儿嫁给同县的王召,二女儿嫁给同县直 王锡命。有孙三人,有孙女四人,都还年幼。
我又泣血写下以下铭文 :
父亲啊,生下我们;母亲啊,养育我们。他们共同启蒙我们、造福我们,他们的德言懿行历历可数,他们的音容笑貌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我用笔写下这些,以表达我“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永远遗憾。
不孝之子 友箕 等泣血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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