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化万姓,日月照乾坤.身修家自齐,国治天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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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房恒贵 执行加亮操作(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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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 !5 S# 筹备委员会成员的函 bP:u`!p
-i 各地房氏宗亲与社会各界房玄龄研究专家: (fc_V[(m" 2011年8月24日上午,部分参加首次昭陵公祭房玄龄公但尚未离开礼泉的各地房氏宗长和热心房氏,在聚龙苑酒店二楼会议室举行了会议,讨论房玄龄后续修缮计划,并议定成立全国性的房玄龄文化研究会,一方面对口支持礼泉房玄龄文化研究会操办后期房玄龄墓修缮事宜,一方面因房玄龄是房氏家族的代表性人物也是具有极大社会价值的历史名人,若能成功注册房玄龄文化研究会,则也可以代行全球房氏文化研究与联谊推动的责任,并要逐步向经营型、实体型、资本型发展,逐步形成由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扶持的实体和企业。会议议定,由参会人员为主体,加上本次未参会或已提前离开的各地宗长、中华房氏网骨干,形成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委会),筹委会会长由房如义担任,第一副会长由房运平担任,常务副会长由房成落担任,秘书长由房恒贵担任,推荐炳林担任房玄龄文化研究会监事主任,建议其它副会长、副秘书长由各省或各省大的房氏分支宗亲联谊会推荐,原则上每省或每个大的房氏分支可以推荐一名副会长及一名副秘书长。研究会初步考虑设立秘书处、文化研究部、信息与培训部等部门(具体应设立哪些部门,请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d/NjY[` 5+ 请各地宗亲联谊会、各地宗长和热心宗亲根据上述会议的提议,推荐(或自荐) “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 筹备委员会”成员,包括名誉理事和理事人选,以便尽快完成班子组建及注册事宜。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员的人选,包括礼泉会议临时已获推荐的人选,将均由筹备委员会择日召集第一次理事大会,并从理事当中选出或确认。 ^cdbM 凡术有专长的房氏教职、研究人士或文化艺术界知名房姓人士,愿意进入研究会的,欢迎;有一定实力并愿投身房氏文化研究的企业家,愿意进入的,欢迎;各地房氏宗长,以地域、分支推举代表进入;社会研究房玄龄或大唐文化的知名专家、学者,欢迎进入。 JNU9RxR 报名接受人:房恒贵 电话:13392868111 邮箱:f59@sohu.com 7\dt<VV 特此函告,敬请相互转达。 w^~s4Q_>> UeUOGf , MO]zf3f! 注: 特别说明: x!4<ff. sI)jqHZG “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筹备委员会”理事人选的推荐: kaZcYuT.9 1. 有一定实力并具备热心和责任心的房氏企业家代表,其推荐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ud"A|ab4 2. 房氏文化艺术与教育界实力人士,其推荐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B)DtJf 3. 具备一定文化和道德修养的房氏已离、退休干部或公职人士,其推荐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a:-xwUu< 4. 房氏家族内部或社会上研究房玄龄或房氏文化且已有一定成果的专家,其推荐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_hB7;N3 f<DqA/$ 以上四类人员,欢迎大家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踊跃推荐。 _t7aOH 5. 各地宗长代表进入筹备委员会一事,请各地宗亲联谊会、族务会尽快完成推荐。 a
' <B0' i;<H^\% 3}?]G8iL?L 附:《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 PwxRu .ktyA+r8v }W"/h)q =q
TmFszT |rk4,NG. 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筹备委员会 k|
,F/: 2011年9月16日 V> @+&q r5\|%5=J PPSSar 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 4brKAqg.
0T7""^'&
第一章 总 则 rOd~sa-H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房玄龄文化研究会。英文译名为China Fang Xuanling Culture Association,英文译名缩写为CFCA。 j]'7"b5 第二条 本研究会是以大唐名相房玄龄生平、家学、德行、事功等为对象的文化研究、爱好者(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的具学术性的、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RW04>oxVn 第三条 本研究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团结广大敬仰、尊重、热爱房玄龄的海内外房氏族人、社会各界人士和从事房玄龄研究的文史工作者,组织和发展研究工作队伍,努力做好房玄龄的研究工作、对外学术交流工作等,以促进我国历史文化名人研究和地域文化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1x~dsM;q 第四条 本研究会接受主管单位 的领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LO]N| 第五条 本研究会的固定场所为北京市 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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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务范围 @is !VzE
第六条 本研究会的业务范围: Q
,m1mIf (一)以房玄龄为研究对象,努力挖掘、研究并提炼房玄龄作为贞观盛世的重要推动者,其生平、家学、德行、事功背后的文化基因,使中国历史文化名人再次发出时代的光芒。 HJeZm (二)发展和组织房玄龄研究工作者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学术研究专业水平。 $(8CU$gi= (三)组织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主动开展与全国各地乃至海外的研究房玄龄的有关专家、学者、教授及相关专业机构的联系工作,扩大房玄龄的学术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的范围,提升房玄龄研究的专业档次。 nkn4VA?" (四)收集各会员的研究成果,不定期出刊房玄龄文化研究会会刊,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学术研究成果及论文史料等进行汇编出版。 Oq3]ZUVa (五)主持与房玄龄有关文物的保护性修缮与保护性开发工作,并负责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调。 $)6%LG_@ (六)积极配合有关地方政府为宣传大唐历史文化名人、打造名人品牌而推出的有关活动及工程项目建设,及时做好有关文字史料的提供与编写工作。 `8sC>)lrwu +<1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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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 员 &
K.js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是本学会组织的主体。 GLE/ 1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U
^H|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8.m9 =+)8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eIjg>a6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D7H=
f (四)党、政、政协文史机构文史工作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文史哲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专家,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房玄龄研究知识和兴趣的、从事文史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社会各界对房玄龄素有研究、发表过相当学术水平论文的文史爱好者。 )~[rb<:)b (五)团体会员应具有一定数量文史工作者,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团体。 x@*!MC#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EwX:^1f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sf5 F$ (二)由本会两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 [wv;CUmgc (三)团体会员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E,p4R%:$@1 (四)个人会员须经本会秘书处批准; * ,#SwZ (五)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e` {F7rd: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q)rxv7Iu\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T6M=BkcP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 m4~>n( (三)优先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有关学术资料; w g
U2q| (四)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OU} N (五)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vII~a9y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S\<nCkE^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fb|%)A=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n=qu?xu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zr@HYl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Cc&SHG*R (四)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补充更新知识; CKy/gTN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W'" p:Uhq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参加本会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878q TB 第十三条 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会籍。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动取消。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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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E'+?7ZGWj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也可用通讯方式进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cH6<'W{* (一)制订和修改会章; ~%?LFR'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JIU8~D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Pzsz7 (四)决定终止事宜; E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