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吧!
我觉得
第一:本说明发在新闻不妥,此事属于商业合作范畴,不属于宗亲联谊,应发在房姓商机版块。
第二:相宗宗亲这次来,主要是跟宗亲目的明确的想做生意,不是搞联谊来的,成不成功,都在情理之中,犯不上借此引发隔阂。
第三:不论中韩、中马、大陆内各省宗亲之间,谈生意、搞合作,都要按照商场规则、诚信为先、心平气和的去谈,对接。爽不爽约,按市场规则自行处置,与总会和房氏网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否则总会就是房氏商会了,跟联谊不搭边。入股分红,有钱人的合作平台了,所以,这个说明只是层面很低的一次商业对接,算不得房氏宗亲的新闻,应发在商机版块。
第四:通过说明看出恒贵也很忙,每个人也都有事,事先要提前联系,以后可以协商成立个商会,专门负责处理宗亲间商业合作,没必要全由总会一肩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待商榷。
第五:有网站、有qq,还有邮箱,宗亲间完全可以把自己的信息发到网站商机版块,互相各取所需,互相私下联络,条件成熟,签合同合作,找公证处,没必要统的过死,反而耽搁了生意。
以上仅为本人个人意见,大家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