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玄龄与《晋书》
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大概写晋朝历史的人是最多的了。按一般的说法,在唐以前写成的《晋史》有十八家之多,而实际上则有二十几家。唐太宗认为前人写的这些《晋史》有种种缺陷,且“制作虽多,未能尽善”,都不是出于“良史之才”,因而在“深为叹息”之余,便指示大臣组织史家、学者重写《晋书》。并在《修晋书诏》有言:“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
贞观十八年,房玄龄与中书侍郎褚遂良受诏重撰《晋书》,于是奏取太子左庶子许敬宗、中书舍人来济、著作郎陆元仕、刘子翼、前雍州刺史令狐德棻、太子舍人李义府、薛元超、起居郎上官仪等八人,分工撰录。后又以许敬宗为总知修事,增卢承基、李淳风、李延年、敬播、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等人分修,实际撰修者为二十一人。其中敬播与令狐德棻的作用甚大,“大抵凡例,皆播所发也,而德棻为先进,故类例多所诹定。“但因修史诸人中,以房玄龄官位最高,故署房玄龄等撰。又因《晋书》是由唐太宗下诏撰修的,同时太宗还亲自为《宣帝纪》、《武帝记》、《陆机传》、《王羲之传》写了论,故总题唐太宗御撰。
《晋书》撰修,始于贞观十八年(644年),贞观二十年(646年)成书,历时不到三年。唐史臣之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完成《晋书》的撰修,固然体现了官修史书可以集中力量,分头撰写的有利条件,但更主要的是唐朝史臣充分利用了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南朝齐人臧荣绪所写的《晋书》为蓝本,同时参考其他诸家《晋史》和有关著作,“采正典与杂说数十部”,兼引十六国所撰史籍,写成了一部新的《晋书》。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二十五史中的《晋书》。
《晋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包括西晋和东晋的历史。同时还以“载记”形式,兼述了十六国割据政权的兴亡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
《晋书》的成就:记载完备,补旧史之不足,体例创新。
《晋书》问世后,“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兢从新撰”。唐之前的各晋史,或仅记西晋一朝史事,或虽兼记两晋史事,但对十六国史事则无专门记述。可说都非完备的晋史。与唐之前的各晋史相比,《晋书》的内容较为详尽且广博,纪传中收录的大量诏令、奏疏、书札及文章,虽冗长,但有多方面的史料价值。《舆服志》和《礼志》《乐志》反映了魏晋南北朝统治阶级崇尚礼仪服饰的风气。
《三国志》有纪、传而无志。而《晋书》中的志,多从三国时期写起。关于曹魏屯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经营西北,及晋朝占田制多有着墨。《食货志》讲东汉、三国时代的经济发展,可补《后汉书》、《三国志》之不足。但是晋书过分吹捧了司马懿,贬低诸葛亮。许多司马懿的战功,陈寿编纂的《三国志》并没有记载。
《晋书》有“载记”三十卷,记载了古代中国少数民族匈奴、鲜卑、羯、氐、羌建立的十六国政权。这是《晋书》在纪传体史书体例上的一个创造。东汉班固曾经写过“载记”,但并非记载少数民族政权的史事。而班固的“载记”也非作为史书的组成部分。《晋书•载记》则为全书的一个组成部分,丰富了纪传体史书的体例。
《晋书》的不足:记述荒诞,史料取舍不够严谨。
《晋书》继承了前代晋史著作的缺点,记述了大量的神怪故事,《搜神录》、《幽明录》中一些荒诞之谈也加以收录。
据历史学者考察,在修撰《晋书》时期,所能见到晋代文献很多,除各专史外,还有大量的诏令、仪注、起居注以及文集。但《晋书》的编撰者主要只采用臧荣绪的晋书作为蓝本,并兼采笔记小说的记载,稍加增饰。对于其他各家的晋史和有关史料,虽曾参考,但却没有充分利用。因此唐代成书之后,即受到当代人的指实,认为它“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又所评论,竞为绮艳,不求笃实”。刘知几在《史通》里也批评它不重视史料的甄别去取,只追求文字的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