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来西亚区世房总会各委员所提出的问题,作为总会的代表(我同今昌)实在无法回答,只一味的说可能中国法律跟马来西亚的不一样吧,然而真切的去思考马来西亚委员所提出的问题,也不无道理,我们知道的太少了,在网站上公布的讯息表面上看来并无不妥,经大家一提起,问题接踵而来,确实如果我们的房氏宗亲会要搞个‘世房总会’那还得要先有各地区分会,由各地区分会推举成立‘总会’,尚未成立宗亲会的地区由‘世房总会’协助成立之,後而纳入总会会员册。
真的,目前看到几位热心宗亲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总会会务,大家是心存感激的,但是,会务还是得一步一脚印的往前踏。
在马来西亚的法律下,目前的热心宗亲不该称之为理事会,贴切一点应该是‘筹委会’
目前在网上我们看到了已经成立了宗亲会的地区包挂:
大连、安徽、黑龙江、河南、河北、山东、北京、广东(普宁)、青州、青岛、陕西、云南元江、马来西亚砂劳越、马来西亚马六甲、马来西亚沙巴。等16个区会。
总会现任筹委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应该联名发出公函给这16个区会邀请加入世房总会,并委任代表进入世房总会理事会。
选个日期邀请16位受区会委任之士出席第一届世界房氏宗亲总会选举会,在那个时候选出第一届理事会,并由该理事会制定年度计划并实行之。
树要长得高而大,其根必须深而阔,理事会制定下来後,其第二步将是协助未成立宗亲会的区域完成使命,并纳入总会当中,我们认为这是总会的开步,也是巩固总会最重要的一环。我们连各区会的需求都还搞不清楚就贸然承办各个招商活动,这确实也太仓促了,太远的我们不说,就说最近的几个招商活动吧,是大家愿意看到的吗?是大家迫切需要的吗?凡事欲速则不达,这个大家都清楚明白的道理,办多几次反应不佳,或只有少数几位欢喜的活动又有何益,得到小部分的认同,失去大部分的支持,那又何必。
当然每当在网站上看到只要一有活动发布,都会是一片赞美声,【赞成,大家幸苦了】、【支持,精神上支持此活动】、【牛啊,顶下来】但是真正出现的有几位。。。。。真正打从心里支持的有多少人呢?